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04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gogogo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孩] 小孩长不高 怎么办?矮冬瓜如何变大树?
小孩长不高 怎么办?矮冬瓜如何变大树?


 现代家庭小孩生得少,小孩的生长发育问题成为家长最关心的课题,许多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小孩「长得像大树一样」。



 事实上,评估生长问题需考虑身高及生长速度两方面。足月新生儿的平均身长约五十公分,出生第一年约长二十五公分,即一岁时平均身高约为七十五公分,出生后第二年约长十一公分,二至四岁之间,每年约长六至七公分;而四岁至青春期前平均每年约长五公分。于青春期时,生长速度会明显增加,生长尖峰于男孩子每年约长七至十三公分,而女孩子每年约长七至十一公分,以后生长速度逐渐减缓,女生约在十六至十八岁,男生约在十八至二十岁达到成人身高。



 将儿童的身高和年龄的关系画成座标图,就是所谓的「身高曲线图」,此为评估孩童生长相当重要的参考,儿童健康手册内也有男孩及女孩的生长曲线图,可供父母亲记录小孩的身高、体重和头围生长。



 身材矮小是指身高在同性别、同年龄的正常孩童中低于第三百分位以下。单纯身材矮小的孩童,其体重正常,只是身材很矮,这种圆短矮胖的身材常被戏称为「矮冬瓜」。



 身材矮小常见的致病原因中,第一大类为正常生长的变异情况,基本上不需接受药物治疗,但需长期的追踪、评估至青春期结束为止。

一、家族性身材矮小:出生时身长较小,而生长速度正常(每年仍大于四公分),骨骼年龄、内分泌检查和青春期发育皆正常。事实上,此为正常小孩,只是遗传因素导致其较矮小。



二、体质性生长与青春期迟缓:出生时身长大多是正常,内分泌检查也正常,只是出生后生长速度略低(但每年仍大于四公分),骨骼年龄略延迟,青春期较正常时间晚,而其青春期常延续较久,所以长大后的身高最后仍可达正常范围(即是俗语说的「大只鸡慢啼」)。家里其他成员(尤其是父母亲)也常有这种「大只鸡慢啼」的成长现象,不需药物治疗,但需长期的追踪评估至青春期结束为止。



 第二大类通常有病理原因存在,需要及早找出病因,加以治疗才可以增高。



一、内分泌疾病:如脑下垂体功能不足(生长激素缺乏)、甲状腺低下症(甲状腺素不足)。



二、先天畸形、骨骼发育异常、染色体异常及先天代谢性疾病:如透纳症、唐氏症、先天性软骨发育不全。 



三、重要器官疾病:如肠胃道疾病、先天性心脏病、贫血、肾脏病、气喘病、中枢神经系统异常等。



 您担心家中的小孩身材矮小吗?请您多加使用儿童健康手册内的生长曲线图,定期记录小孩的成长情况。可利用家中的量尺、预防注射或到医院就诊的机会,记录孩子不同年纪的身高点,再把这些点连成一条线,这就是身高曲线了。如果发现家中小孩的身高曲线在第三百分位线以下,或是身高曲线变平、甚至下降、则需要寻求小儿科医师协助,给予适当的诊断与治疗,才能让您的小孩长得像大树一样。 

                                    (本文作者为屏东市元和馨诊所医师)



~~理随事变、宽廓非外~~
~~事得理融、寂寥非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省 索尼So-net网 | Posted:2004-12-06 01:56 |
z50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晓得打篮球会不会增高,听人家
都这么说!如果是那要打多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省 固网公司 | Posted:2004-12-06 18:40 |
gogogo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若是打蓝球会长高

那大家都是高个子了!

只是有程度的刺激成长


~~理随事变、宽廓非外~~
~~事得理融、寂寥非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省 索尼So-net网 | Posted:2004-12-07 02:1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712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