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61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伊崎悠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彩妆] 痘痘族的清洁与保养
转贴自

1‧适当的清洁
长痘痘并不是因为脸没有洗干净所引起的,所以痘痘族如果脸部很油腻,一天洗脸次数也不能超过4次,洗脸的水温也不要过高,更不要使用强皂碱的皂类来洗脸,过度的清洁会破坏肌肤的皮脂膜,让皮肤留不住水分,造成干躁、敏感等不适,应该使用弱酸性的温和洗面乳即可,如果觉得出油很严重,可以使用吸油面纸、蜜粉来辅助吸油。

2‧避免过度卸妆
没有化浓妆是不需要卸妆的,一般的洗面乳都可以把脸洗得很干净,每天卸妆也会造成过度清洁,让皮肤变得干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01-08 09:34 |
rexli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呜~真的不要挤痘痘啊
虽然我有化妆品免费供应商
哈哈就是手痒
高中时爱乱挤
现在都留下痘疤了
如果你是女生更要小心啊
如果太严重就去看皮肤科吧


不嫌弃的话,送朵 或口头鼓励一下吧

您的用心   是我回文支持的助力
您的鼓励   是我发文分享的动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1-08 10:57 |
伊崎悠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对阿.我是女生阿,不过我痘痘都长一两粒很大一粒很痛,之后也没疤我是都长在嘴角那边常被朋友笑的说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01-08 12:30 |
regal58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的痘痘也是很大一包发浓的...
但是不挤又不行..因为他不会消...
要看痘痘的"品种"吧!!
有些是长那种突起来肿肿痛痛的
那种不管他几天后就好了
但是发脓的就不得不处理了吧

但是最重要的 还是别手贱去摸他
擦了一堆痘痘相关的药品
觉得手别去摸 最有效=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6-01-09 07:14 |
文弥卡儿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可是看到突出来的痘痘就会想挤阿..尤其是那种已经看的到里面有脓的@@


你信不信~~你敢不敢~~~请支持F.I.R.飞儿乐团^O^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台湾索尼 | Posted:2006-01-12 02:02 |
19871007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发脓大颗的痘痘~我觉得还是别挤的好~!
还是找医生帮忙~长出那么大颗的~就有些问题噜~

如果~不小心手贱弄破了~ 表情 用水冲,在轻轻的把血脓用出来! 表情
然后~赶快去擦药~~~!!! 表情

不过~
我是都把它当成伤口处理~不知道对不对? 表情


乌云在空气中留下阴霾
遮蔽了
接下来的道路.如何连接
似乎在最后的瞬间
连一丝的方向都看不到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6-02-10 22:0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76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