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01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raxel 手机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5 鲜花 x1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分享] 相机可以直接拍太阳吗
相机镜头有聚焦效果,好像使用放大镜将太阳光聚焦会产生高热,可以点火。
因此未使用滤镜,相机直接拍阳光,对相机会造成伤害。人眼也会在取镜时,因为注视阳光而受伤。
数位相机的CCD对光相当敏锐.只要你的相机直接拍阳光CCD相对会因光度太强而烧毁.因为镜头有聚光作用背景光度到某一定的程度CCD中的红蓝绿3颜色(画素)会接收太多的光而失效.建议如一定要拍光度很强的物体或背景一定要加减光镜
以下资料参考看看
[太阳在早晨和傍晚:]
因为太阳光对相机没啥杀伤力
所以(任何相机)可以大胆地拍~

[中午时分:]
太阳直射大地
如果是传统机械式或高档数位相机可以拍
传统相机是靠反射菱镜反射在底片上
所以可以大胆拍摄
高档数位相机可以调整光圈和快门速度
所以可以最小光圈最大快门下去"快拍"

一搬数位相机请勿尝试~
否则光感零件会烧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1-10 12:05 |
jay303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9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大大啦..
其实一般数位相机.真的不是合拍阳光
大大还有详细说明...谢谢大大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1-10 16:09 |
alwaysspeed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创作大师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1 鲜花 x3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raxel于2006-01-10 12:05发表的 相机可以直接拍太阳吗:
[中午时分:]
太阳直射大地
如果是传统机械式或高档数位相机可以拍
传统相机是靠反射菱镜反射在底片上
所以可以大胆拍摄
高档数位相机可以调整光圈和快门速度
所以可以最小光圈最大快门下去"快拍"

一搬数位相机请勿尝试~
否则光感零件会烧坏~
......

能少跟太阳对干,就尽量少对干吧,没意义的
只是传统相机是靠反射菱镜反射在底片上?这点不大对吧?
取景时,应该是光线从镜头射入透过反光镜折射到五菱镜再折射到人眼
而拍照时,只是将反光镜往上移,让光线透过镜头直接到底片上吧
所以若真的要跟太阳对干,传统机理论上都没问题

但数位相机就不同了,特别是消费型数位相机
消费型数位相机是光从镜头进入到CCD上,然后在将影像转到LCD上
所以理论上只要你对着强光过久,无论拍或不拍都是死路一条
还是那句老话尽量少跟太阳对干吧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20 (by 火海飞舞) | 理由: 提供正确解答


不要瞧不起麋鹿~~!
Nikon D90 + Nikon AF-S 28-70 F2.8D + AF-S 80-200 F2.8D + AF ED 18-35 F3.5-4.5D + 35 F2D + 50 F1.4D + Reflex 500mm F8 + SB-800
我的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minieye1013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6-01-11 00:07 |
kim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除非钱多,不然还是少进行这个动作为上!

=====================
花三分钟,来这「停」「听」「看」
http://www.104s...s.com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6-01-26 15:3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69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