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毁损尸体还是杀人?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710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4
>>
(共 4 页)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聿岚
级别:
小有名气
x113
x561
分享:
▼
收买法官 ~~~
这
祝大家金榜题名~
别忘了给楼主鼓励的献花及推荐喔^^
x
0
[30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8-06-01 23:07 |
jacksay1
级别:
路人甲
x1
x9
分享:
▲
▼
等价客体错误, 论故意未遂
x
0
[31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6-02 12:32 |
wgby
级别:
小有名气
x223
x4323
分享:
▲
▼
以人之常理来说毁损尸体是比较可能的~
但法律不见得采用常理@@
不知道该怎说.
不过还真怀疑这样怎判= =?
我~要恢复哪年龄时期的我
x
0
[3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8-06-02 18:43 |
blues004
级别:
小人物
x0
x38
分享:
▲
▼
主观上乙是以杀人的犯意着手
直接论以杀人罪足己
遑论什么毁损尸体
在乙的认知上甲并非尸体
x
0
[3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5-07 01:21 |
+cindy+
级别:
路人甲
x0
x15
分享:
▲
▼
小妹刚接触法律~
不晓得这样讲对不对~~
乙应成立杀人未遂罪..
应该不是客体错误吧..
因为客体还是甲呀~
(客体错误又称目的物错误,指行为人所认识之客体与实际所发生之客体不一致之情形。)
只是乙不晓得甲已因假酒中毒死亡..
又乙基于杀人故意而着手实施杀人行为..
因此乙主观上不能阻却杀人故意..
x
0
[34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
2010-06-15 15:51 |
criminal-law
级别: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一、甲是否成立杀人未遂? (快速讨论)
甲企图杀乙,客观上附已着手实行,惟因客观上之乙因误喝假酒而死亡,造成甲之行为
致使不能达于构成要件既遂,属客体不能,因讨论有无刑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适用。
逐一判断 甲之行为究竟有无危险性,兹分述如下!
一、客观理论
二、重大无知说
三、具体危险论
x
0
[3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6-16 22:05 |
<<
上页
1
2
3
4
>>
(共 4 页)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33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