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869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8202201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資訊教學] 如何使用命令字元清除病毒
在Windows模式下如果有病毒的存在,通常都會是執行的狀態,如果可以關掉之後刪除,那當然是最好,但遇到那種死皮賴臉,綁死系統核心,啟動安全模式都沒辦法刪檔的情況怎麼辦?那就要藉助命令字元來刪除檔案啦!
動作前教育
1.要清楚知道檔案位置以及其檔案之副檔名
2.除非該檔案用視窗下的強制刪檔工具無效,否則請不要嘗試本教學(因你的所有動作皆無法復原,也不會有任何刪除提示)
3.你可以先嘗試先在視窗模式中的命令字元試刪除看看,如果不行的話再使用開機片啟動電腦進入實體DOS模式
4.當有不明白的指令都可以在後面加上/?來查詢

命令字元介面介紹

常使用指令介紹
1.cd /d 磁區代號:資料夾名稱
這是切換目錄用的,可以方便尋找檔案位置並執行動作
範例:假設我要移動到C:\Windows,那我指令就要打 cd /d c:\windows ,這樣DOS就會把目錄切換到Windows資料夾中了
2.cd..
回到上層目錄
3.dir/d
用"欄"的方式顯示該資料夾中的所有檔案
4.del 磁區代號:資料夾名稱檔案名稱
這是刪除一般檔案使用的刪除指令
範例:假設我要刪除Windows資料夾中的log.txt這個檔案,那我就要鍵入del C:\Windows\log.txt ,這樣log.txt這個檔案就會被刪除了
5.del/f
這是強迫刪除唯讀檔的指令,如果遇到檔案無法刪除的狀況下,使用這個指令便可以強制刪除該檔案,但使用此指令有一定的風險
範例:假設我要刪除Windows資料夾中的system.tmp這個檔案,那我就要鍵入 del/f C:\Windows\system.tmp ,這樣system.tmp這個檔案就會被刪除了
6.replace 檔案所在磁區代號:資料夾名稱檔案名稱 檔案目的磁區代號:資料夾名稱
這是用來複製檔案的指令,當病毒綁死系統核心檔案,需要從其他電腦複製相同檔案過來時,就可以使用此指令
範例:假設我要複製C:\Windows\explorer.exe這個檔案從我的磁片到我的電腦,那就要鍵入 replace A:\explorer.exe C:\Windows ,這樣就可以完成複製檔案。
如果要覆蓋唯讀檔案的話,可以在指令後面加上/r參數
7.md 磁區代號:資料夾名稱想要建立的資料夾名稱
建立新資料夾的指令
範例:假設我要在C:\Windows中建立一個叫做new的資料夾,那我就要鍵入 md C:\Windows\new ,資料夾就會建立了
8.rd/s 磁區代號:資料夾名稱想要刪除的資料夾名稱
刪除資料夾(包含裡面所有的檔案)的指令
範例:假設我要在C:\Windows中刪除一個叫做new的資料夾以及裡面所有檔案,那我就要鍵入 rd/s C:\Windows\new ,資料夾就會刪除了
9.convert 磁區代號:/FS:NTFS
讓使用FAT32檔案系統的磁區無痛升級到NTFS檔案系統(這個根本教學比較沒有關係)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upside) | 理由: 感謝您的參與 讓本板區能更加豐富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10-31 23:31 |
kesnck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鮮花 x10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基本上這只是DOS的基礎指令,這還是得配合防毒公司所釋放出來的手動清毒辦法才有實際作用!



大台北地區有需電腦外派維修請至以下網站與小弟我聯繫,價格公道實惠。
http://life-fact...v.tw/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06-11-01 17:2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2924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