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5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p88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車禍後才處理可以嗎?
今天下午跟一台機車發生擦撞,機車趕去上班,撞到我汽車左邊後照鏡斷掉,機車騎士手指小流血跟瘀血,因為機車騎士想說小傷我們就沒有報警,機汽車都移動過後,對方事後因為保險的關係就去警局備案,而通知我到警局製作筆錄,警察說他們只負責車禍,受傷跟車損就我們自行解決,受傷部分說是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對方說因為手指受傷沒辦法工作(對方是賣衣服的),而要求工作費跟醫藥費,請問對方受傷不能工作耶要算在我們頭上嗎?
哪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上海 | Posted:2007-05-06 05:10 |
SaintChris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7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最近我應該也要親自去處理這樣的問題了 XD

1.不能工作的費用,其實可能會是需要您負責,端看事故是否因您而生。同理,當然也有可能您不需負責。

2.如果內側禁行機車,那不管怎樣都是他的錯,您也不用賠償,他也必須賠償您的損失,因為路權在您。但不是每個地方的車道都是內側車道進行機車唷,又如果他有跨越雙黃線,那也不用理他! 不過您現在需要證據...

3.車禍建定是給法官參考,還原現場的資料,要付費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5-06 15:59 |
lawman0099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3 鮮花 x7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現在的車禍大概法官都會依路權而為判決的依據。
如果當時現場並沒有報警並繪製車禍現場圖的話,那麼就淪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狀況了。
兩造對於不爭執的部分或是沒有意見的話,那麼法官可能就據以為判斷。
但是如果有爭執的部分,那麼法官可能就會請兩造是否提出相關證據以為證明。
原則上交聲案件,法官也不一定會開庭的。
以上意見僅供參酌。


緣聚緣滅,人生似雲!
事緩則圓!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5-13 10:0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3192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