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45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rticulate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民法夫妻财产制问题
题目如下...
甲男与乙女结婚后,未约定夫妻财产制。结婚时,甲男之原有财产有一百二十万元,
特有财产三十万元,乙女亦原有财产六十万元。结婚十年后,甲因病死亡。此时甲男
之原有财产增至二百四十万元,特有财产不变。乙女之原有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春城无处不飞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南部)数位联合用户 | Posted:2007-05-30 23:06 |
Spsb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甲的遗产不一定是扣除乙对甲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也可能是加入甲对乙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婚姻关系解消时,必须分别确定夫妻在当下的财产状况,其他还有可能有债务或是债权。

2.承上,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当然要先于遗产讨论,不然无法确定遗产的范围及多寡。


[ 此文章被Spsb在2007-06-04 01:26重新编辑 ]


~Spsb法律服务&资讯网站~
ILF网路法律论坛:http://www.ilf-tw.com/
ILF网路法律部落格:http://lawblog.ilf-tw.com/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6-03 12:13 |
articulate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让我重新弄清楚夫妻财产制的问题 表情


春城无处不飞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7-06-04 00:35 |
qwer99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3 鲜花 x2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个管个的拉
夫妻的钱个管个的卡贺拉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6-07 22:5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097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