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87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kfd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大師獎 貼圖大師獎-2 創作大師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91 鮮花 x304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2
[求助] 車禍事故~希望有經驗的朋友們給個建議!!
話說2個禮拜前

諉託朋友開車去修理...結果半路發生重大車禍!!

對方逆向騎機車...迎面撞上....!

現在對方還在加護病房..觀察.!!(頭骨有破裂...還有腦淤血...無明顯外傷)

因年紀太大...不能開刀!!

對方的家境我們還不太清楚!!

聽我的朋友說...這些日子對方花了不少醫藥費...已經透支了!!對方要求看我們能不能幫忙!!

不幫對方又怕到時要"和解"很難巧!!

幫忙~我們是有道義上的責任!

可是我們該如何協助他們??又不會讓我們吃悶虧??

小錢還OK.....可是醫療時間若拖久了!!這錢該我們要一直幫對方付嗎??

是對方..晚上逆向又沒開車燈..且又是在快車道迎面撞上....!..我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簡單就好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03 18:17 |
WanLee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2 鮮花 x385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未詳述道路狀況,二線道或四線道,中間是分隔島或分隔線,

分隔線是雙黃線或黃虛線。快車道是否劃「禁行機車」。

當時有無報案?有無交警處理製作筆錄及拍照?保險公司人員有無至現場?


1.我們現在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如現場有製作筆錄,需等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的報告而定。

2.目前對方還在住院中(我們大概每隔1~2天有去探視對方)....最近可能會轉到一般病房....聽他家屬說可   能要請看護....請問.那這筆費用該我們出嗎??
若對方一直沒有起色....我們是不是只能苦苦等待??還是有其它方式....可把雙方的傷害降到最低???

責任歸屬而定。

3.還有整件事件...我們該負哪些義務和責任???

義務:常去探望對方。責任:鑑定報告內容而定。

4.如果對方真的經濟上有困難...我們該如何協助對方???(如公益團體或社會福利的相關單位??)

  能力範圍內予於金錢幫助,〈最好取得憑證,日後如需上法院時有所用〉。

  私人問題社福單位應無法協助。

5.到甚麼階段才可以提出雙方和解???

  a.現今就可和解。b.或至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效力等同法院。〈會同保險公司人員〉

6.還有我們該注意哪些問題...我沒提到的重點(我怕疏忽了)???

  和解時需書寫和解書,內容仔細閱讀,勿輕易承諾。

發生事故是雙方的不幸,相容妥善處理為要。

以上謹供參考,希望有所幫助。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SaintChris) | 理由: 感謝熱心~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04 16:10 |
kfd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大師獎 貼圖大師獎-2 創作大師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91 鮮花 x304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暫時朋友已委託保險專員處理....還有其他好友協助中....謝謝大家唷!!

祝~大家平安順心!!


簡單就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05 21:41 |
jencen3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既然對方是逆向行車又未開車燈

神仙碰到也沒輒

搞不好還是無照騎車

我方應無過失責任才對

必要時申請車輛事故鑑定

就可確定雙方責任歸屬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07-11-28 20:1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53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