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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ny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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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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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請問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體制
97高考三級行政法
第16題: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應公開?
1台中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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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7-20 22:06 |
da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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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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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二條第二項
第一項第十款所稱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指由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成員組成之決策性機關,其所審議議案之案由、議程、決議內容及出席會議成員名單。

又依勞委會組織條例第15條及第16條規定:
第 十五 條  本會置委員七至十一人,由行政院遴聘之,聘期二年,為無給職。
第 十六 條  本會委員會議職權如左:
一、關於勞工政策之審議事項。
二、關於勞工行政計畫方案之審議、考核事項。
三、關於勞工法規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主任委員或委員提議事項。

勞委會的委員並沒有"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只有"委員會議"才有職權

又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7條第2項規定
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應謹守利益迴避原
則,不得參加政黨活動或擔任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之職務或顧問,並不得
擔任通訊傳播事業或團體之任何專任或兼任職務。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9-26 1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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