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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力小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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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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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请问这题法学大意为何会送分???
1.何事件得提起诉愿、行政诉讼?
A公务员不服考绩乙等
B公务员不符同职等间调职命令
C公务员不审定之级俸
D公务员不符因案羁押之停职命令


请问这题为何是送分呢??是每个选项都可以诉愿和行政诉讼吗??这里有点乱掉

我在知识上找到某大大的回答....若送分的话,是表示回答里有错的吗??
-------------------------------
诉愿及行政诉讼原本即祇针对行政机关与人民间外部的法律关系,题中诸选项皆是公务员身分对所属机关之内部行为之不服。按公务员与国家关系在德国公法上向有所谓「特别权力关系」,亦即在此种关系下之公务员,祇是国家机器中的一颗小镙丝,原则上不许其提起救济。我国最初也延用之,但自大法官(忘记第几号了)解释一出,原则上同意在不影响公务宪法基本权(服公职权、财产权…)的机关处置,仍有特别权力关系存在(不准透过司法救济),但涉及基本权者,则在用尽内部救济管道后,准予提起司法救济。A.不服考绩因未改变公务身分,所以不准提诉愿。B.调职敛令亦同A。C. 公务员级俸因直接涉及财产权,所以是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因此得提起行政诉讼。D停职命令非免职命令,公务员身分仍未受改变,故不提起争讼。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10-06 23:04 |
justfee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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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法官会议释字266号
C.大法官会议释字338号

B、D不晓得,但根据大法官会议释字243号反面解释:
有改变公务员之身分关系,直接影响人民服公职之权利,允许其以诉讼请求救济,与宪法尚无抵触。

结果都是一样的^^


目前在电脑补习班考证照,大概年底就考完,之后找工作去。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凤信有线网络 | Posted:2008-10-10 18:57 |
魔力小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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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依266不是指依考绩为财产上请求才可以吗??从选项看不出丫..
另外...停职处分也适用243条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10-11 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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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魔力小樱于2008-10-11 09:35发表的 :
可是依266不是指依考绩为财产上请求才可以吗??从选项看不出丫..
另外...停职处分也适用243条喔? 表情

对阿~从选项看不出来,所以才送分的阿..= =a

停职处分,因为对公务员的身份有影响,所以适用之。


目前在电脑补习班考证照,大概年底就考完,之后找工作去。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凤信有线网络 | Posted:2008-10-16 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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