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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03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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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法律专有名词
我有一些法律专有名词不懂
想请各位大大帮忙解释
行政裁量事项
自由裁量
渎职
比附援引
保护管束

一次提出这么多的问题真的是很抱歉
因为这是我把问题一直累积一次提出来所以内容比较多
不过这些问题又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不厘清观念我就无法继续读下去了
所以在这请各位大大帮忙解析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10-09 16:45 |
les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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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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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量事项: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基于行政目的自由斟酌选择自己认为正确的行为,原则上不受法院审查。例如:环保署根据空气污染防治法第48条,主管机关有权针对违反紧急防制措施之人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令其停工或停业。
"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令其停工或停业。"皆为行政机关可以选择自由裁量,在此范围内所做的决定,均为合法。


渎职:违反职业道德,做一些贪污或泄密有害于职业一方的事。
比附援引:用类似的事来做比喻,用在法律上,就是法律有漏洞,引用现有的其他法律类似的情况来解释。
保护管束:刑法里的一种刑度,未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法律而应受处罚基于其年幼而给予教导及反省的机会,所以处以保护管束,查刑法第64条~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0-13 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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