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45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eevj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电影] 《梅兰芳》:“经典叙事”归来
《梅兰芳》与往常“大片”不同,题材上,它是以“真人真事”为原型的人物传记片,史事、关联人和“为贤者讳”的传统,常常会极大地限制创作者的想像力和创造性;形态上,它是一部没有性色、暴力、奇观,甚至也没有太多“动作”的“文戏”,缺少许多大片必备的“卖座”元素。然而,恰恰是这样一部“文戏”,不仅收获了不错的票房,而且赢得了大多数观众的口碑,一些多年不进影院的中老年人也成了“大片”的观众。虽然人们对影片仍然有许多评头品足,但往常那种“积毁可销骨”的“大片现象”却没有出现,倒是对于京剧的讨论、对于梅兰芳身世的关注成为了网路热点。

  《梅兰芳》究竟用什么“说服”了观众?《梅兰芳》究竟给大片带来了什么变化?其实,最根本的变化,就是从往常“拼盘”、“配方”式的“商业歧途”,回归到诚实地塑造人物、叙述故事、表达真善美主流情感的“经典叙事”的“正途”。

  “经典叙事”,也是大多数在电影史上被称为“经典”的影片所共用的主流情节剧模式。它既不像商业类型片那样,以脱离生活逼真性的类型化、程式化、假定性、奇观性为特征(如《蜘蛛侠》、《钢铁侠》、“007系列”);也不像所谓的“作家电影”、“艺术电影”,以“陌生化”、“间离效果”、精英化为特征(如特吕弗、戈达尔、候孝贤电影)。“经典叙事”以人物性格塑造为基础,线型故事为情节,社会历史感为背景,戏剧性命运为框架,真善美主流情感为主题,用一种“逼真感”让观众被“缝合”在镜头中和“沉浸”在故事中。刚去世的谢晋先生,就是中国“经典叙事”的大师,其影片往往能跨越类型片与艺术片之间的鸿沟。

  在中国,从“丢掉戏剧的拐杖”开始,电影人似乎就陶醉在精英创作的自恋情结中,不少电影脱离大众的叙事经验和情感需要;而当“娱乐”当道的时候,一批商业影片则又简单地将“拳头”、“枕头”、“噱头”、“名头”当作救命稻草。其实,电影文化最本质的特征,还是故事的山重水复、柳暗花明,情感的悲欢离合、同仇敌忾;人物的栩栩如生、善恶有报。《莫札特》、《泰坦尼克号》、《勇敢的心》、《辛德勒名单》、《阿甘正传》、《飞行者》等影片,可以说,都是当代电影中“经典叙事”的范例。

  《梅兰芳》也回到了这种主流情节剧传统之中。它用“梅兰芳时代来了”,“谁毁了梅兰芳的孤独谁就毁了梅兰芳的艺术”,“不能征服梅兰芳,就不能征服中国人”这三段故事,让观众“沉浸”在人物命运的变迁中,完成对观众情感的引导、控制和释放。而陈凯歌为了适应今天观众日益成熟的叙事经验,还有意识地提高了电影的“强度性”和“控制力”。影片的大部分段落,都用快速的节奏、饱满的细节、跳跃的剪辑、流畅的省略、富有质感的历史场景和具有爆发力的戏剧性场面,体现了“经典叙事”的魅力。

  影片前半部中,梅兰芳柔中带刚的形象,诸多京剧元素的恰当使用,特别是十三燕、邱如白、孟小冬等形象的准确刻画,都显示了陈凯歌的大师水准。但《梅兰芳》在回归“经典叙事”的同时,却难以完美。从影片中美国演出那场开始,梅兰芳还是被“习惯性”地圣人化了,人物也因而失去了主动动作、内在焦虑、情感煎熬,其高大形象和爱国情怀都多少有些概念化;观众所期待的京剧元素在整个影片的后半部更是渐渐缺位;“日本鬼子”一正一反形象也落入俗套……。“经典叙事”,看似容易实则难,一针一线、一石一瓦都不能疏忽,更何况一不留神,就可能落入被观众“识破”的俗套。

  但无论如何,《梅兰芳》都堪称2008年中国电影的“收宫”力作,它既显示了以《霸王别姬》惊艳世界的陈凯歌回归“经典叙事”的功力犹在;也显示了从《云水谣》到《集结号》再到《梅兰芳》,中国大片回归“经典叙事”的趋势渐明。主流电影,根本上说,靠的住的还是好故事、好人物、好场面、好感情,还包括好的“主题思想”。


【心得感想】

《梅兰芳》与往常“大片”不同,题材上,它是以“真人真事”为原型的人物传记片,史事、关联人和“为贤者讳”的传统,常常会极大地限制创作者的想像力和创造性;形态上,它是一部没有性色、暴力、奇观,甚至也没有太多“动作”的“文戏”,缺少许多大片必备的“卖座”元素。然而,恰恰是这样一部“文戏”,不仅收获了不错的票房,而且赢得了大多数观众的口碑,一些多年不进影院的中老年人也成了“大片”的观众。虽然人们对影片仍然有许多评头品足,但往常那种“积毁可销骨”的“大片现象”却没有出现,倒是对于京剧的讨论、对于梅兰芳身世的关注成为了网路热点。

  《梅兰芳》究竟用什么“说服”了观众?《梅兰芳》究竟给大片带来了什么变化?其实,最根本的变化,就是从往常“拼盘”、“配方”式的“商业歧途”,回归到诚实地塑造人物、叙述故事、表达真善美主流情感的“经典叙事”的“正途”。

  “经典叙事”,也是大多数在电影史上被称为“经典”的影片所共用的主流情节剧模式。它既不像商业类型片那样,以脱离生活逼真性的类型化、程式化、假定性、奇观性为特征(如《蜘蛛侠》、《钢铁侠》、“007系列”);也不像所谓的“作家电影”、“艺术电影”,以“陌生化”、“间离效果”、精英化为特征(如特吕弗、戈达尔、候孝贤电影)。“经典叙事”以人物性格塑造为基础,线型故事为情节,社会历史感为背景,戏剧性命运为框架,真善美主流情感为主题,用一种“逼真感”让观众被“缝合”在镜头中和“沉浸”在故事中。刚去世的谢晋先生,就是中国“经典叙事”的大师,其影片往往能跨越类型片与艺术片之间的鸿沟。

  在中国,从“丢掉戏剧的拐杖”开始,电影人似乎就陶醉在精英创作的自恋情结中,不少电影脱离大众的叙事经验和情感需要;而当“娱乐”当道的时候,一批商业影片则又简单地将“拳头”、“枕头”、“噱头”、“名头”当作救命稻草。其实,电影文化最本质的特征,还是故事的山重水复、柳暗花明,情感的悲欢离合、同仇敌忾;人物的栩栩如生、善恶有报。《莫札特》、《泰坦尼克号》、《勇敢的心》、《辛德勒名单》、《阿甘正传》、《飞行者》等影片,可以说,都是当代电影中“经典叙事”的范例。

  《梅兰芳》也回到了这种主流情节剧传统之中。它用“梅兰芳时代来了”,“谁毁了梅兰芳的孤独谁就毁了梅兰芳的艺术”,“不能征服梅兰芳,就不能征服中国人”这三段故事,让观众“沉浸”在人物命运的变迁中,完成对观众情感的引导、控制和释放。而陈凯歌为了适应今天观众日益成熟的叙事经验,还有意识地提高了电影的“强度性”和“控制力”。影片的大部分段落,都用快速的节奏、饱满的细节、跳跃的剪辑、流畅的省略、富有质感的历史场景和具有爆发力的戏剧性场面,体现了“经典叙事”的魅力。

  影片前半部中,梅兰芳柔中带刚的形象,诸多京剧元素的恰当使用,特别是十三燕、邱如白、孟小冬等形象的准确刻画,都显示了陈凯歌的大师水准。但《梅兰芳》在回归“经典叙事”的同时,却难以完美。从影片中美国演出那场开始,梅兰芳还是被“习惯性”地圣人化了,人物也因而失去了主动动作、内在焦虑、情感煎熬,其高大形象和爱国情怀都多少有些概念化;观众所期待的京剧元素在整个影片的后半部更是渐渐缺位;“日本鬼子”一正一反形象也落入俗套……。“经典叙事”,看似容易实则难,一针一线、一石一瓦都不能疏忽,更何况一不留神,就可能落入被观众“识破”的俗套。

  但无论如何,《梅兰芳》都堪称2008年中国电影的“收宫”力作,它既显示了以《霸王别姬》惊艳世界的陈凯歌回归“经典叙事”的功力犹在;也显示了从《云水谣》到《集结号》再到《梅兰芳》,中国大片回归“经典叙事”的趋势渐明。主流电影,根本上说,靠的住的还是好故事、好人物、好场面、好感情,还包括好的“主题思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9-01-03 16:10 |
afu666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0 鲜花 x2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分享... 表情


不管是大矶矶...小矶矶...只要有鱼...都是好矶矶...
http://tw.myblog.yahoo.com/jw!adEk2PGUGQQj61bmZAcVSOd1tZ7Cdw--
欢迎交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1-13 09:24 |
sfyu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梅兰芳》:「经典叙事」归来
这部片前阵子刚看完
本来想说会很闷
但是却反而有种很想看完结局的冲动
故事中主要在于叙事
反而少了很多动作戏(京剧的表演等等)
但是却因此充分表现出梅兰芳的魅力
也许喜欢文戏的朋友
可以看看
相信你会喜欢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4-08 22:5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148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