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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分享] 业报观辑要
业报观辑要—一       海涛 辑
1.《寂静决定神变经》云供养福报:「若人护法及说法者,即是远离一切恶道。获天帝释及梵世主、夜摩兜率自在天等,后生人中为转轮圣王、长者、居士,具大财宝,念慧相应,安隐无畏。」
2.《观音经》云:「发正觉心者善利一切众生故。若唯右绕佛塔,我犹说此功德广大。汝诸佛子!若人不爱诸天,远离善人,是地狱境界。」
3.《护国经》云:「谓于佛、法、僧宝不生信解,亦不信解学杜多行,亦不信解罪福等事。住是过失门者,由此死已,设生人中,受痴冥报,后受地狱、饿鬼、畜生之苦。」
4.《虚空藏经》云:「有五根本罪。若犯此者,焚灭一切宿种善根,趣向恶道堕他胜处,远离一切天、人等乐。何等为五?
一、取佛塔物、四方僧物,自作教他。是名第一根本罪。
二、若谤声闻乘法、缘觉乘法,谤大乘法,隐蔽留难。是名第二根本罪。
三、若依我法而出家者,剃除须发,被袈裟服,于学、无学、持戒、毁戒,脱其袈裟,逼令还俗,或加捶打,狱囚系闭,或断命根。是名第三根本罪。
四、杀害父母、杀阿罗汉、破和合僧、以恶心故出佛身血,随作一事是五无间业。是名第四根本罪。
五、若谤无因果,不畏他世,自行十不善业道,或转教多人,身自坚住,教他坚住十不善业道。是名第五根本罪。若乐破坏国邑、聚落、舍宅、人民,是名根本等罪。」
5.《最上授所问经》云:「菩萨于已眷属当起三想,何等为三?
一、谓暂同戏乐,不共他世;
二、唯同饮食,然于业报不共领纳;
三、唯同快乐,不共苦恼。乃至此复三种:谓破戒想、破定想、破慧想。复有三种:谓贼想、冤想、地狱卒想。」


四无量心
愿诸众生具足乐与乐因
愿诸众生脱离苦及苦因
愿诸众生永久不离安乐
愿诸众生弃爱憎住平等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4-15 1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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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报观辑要—二       海涛 辑
1.《寂静决定神变经》云:「于菩萨所起悭嫉时,以是因缘应知即是求三种怖。何等为三?谓堕地狱怖、及生盲怖、边地难怖。
2.若得为人,语不诚实而乐诽谤,恶口愤恚,娆恼于人,后复于此身坏命终,堕大地狱,生无足身,受诸苦恼。宛转五百逾缮那量,为诸小虫咂食其肉。
3.又若起不调柔、逼恼菩萨者,是人于畜生道尚为难得,堕大地狱,经百千俱胝那庾多劫。于彼死已,为大毒蛇,惨恶可畏,饥渴所逼,造众恶业,设得饮食而无饱足。」
4.《障碍出家经》亦作是说:「若人成就四大舍法,在所生处获如是难:谓生盲、愚、哑或旃陀罗,乐多毁谤,无诸妙乐,常为奴仆,或作女人、扇茶、半择迦等,驼、驴、猪、狗及毒蛇报。何等为四?此大舍者:
一、为过去诸佛作增上力,令诸众生发出离心、出家心、圣道心,为作障碍,是名第一。
二、乐贪财贿及贪子息,不信业报,谓言于众富乐自在,男女妻妾有出家者,为作留难,是名第二。
三、诽谤正法。四、害沙门、婆罗门等。」
◎《正法念处经》
1.不与取报:如是恶作业行,于地狱中有大资具,如旋火轮。由痴恶业,见有珠宝、衣服、财物种类若干,以痴业故,于炽焰中奔捉彼物。自业所造,琰魔罗卒执利刀剑,诣铁网中,劈割、烧然一切肢分,唯有骨在。由无始来不舍财利,受斯苦报。
2.造欲邪行:由业所造,见有女人,如先所睹。彼既见已,无始时来贪火发生,即便奔趣彼女人者。自业所造,皆铁所成,为彼执已,啮其唇吻,食其身分,乃至无有如芥子许,食已复生,生已复食。彼人如是贪火所烧,受极痛苦,难堪难忍。如是欲火所烧,于彼女人不念苦恼。彼女人者皆铁所成,坚若金刚,身火洞然,执彼罪人,如摧沙茧,一切身分炽然散灭。散已复生,过于前说。


四无量心
愿诸众生具足乐与乐因
愿诸众生脱离苦及苦因
愿诸众生永久不离安乐
愿诸众生弃爱憎住平等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4-15 1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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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报观辑要—三       海涛 辑
3.偈云:女为罪根本,能坏诸财利;若人乐女色,云何获妙乐?此世及他世,女失第一失;远离女色者,身获安隐乐。
4.妄语业:有大力琰魔罗卒,执彼罪人,以刀劈口,钤出其舌。此妄语报,恶业力故,舌广五百逾缮那量。舌相出时,琰魔罗卒即共敷置热铁地上,自业所造百千铁犁,犁头焰然世所希有,极大力牛周遍往来,而耕其舌涎血流溢,耕已复入。彼地狱人吐声号哭,受大苦恼,经无量百千岁难堪难忍。
5.两舌报:舌出三百逾缮那,彼琰魔罗卒,持炽焰刀,断取其舌,狐、狼、野干随处食之,受极痛苦,吐声号哭。断已复生,过于前说。
6.恶口报:琰魔罗卒执彼罪人,以刀劈口,断取其舌,由彼饥渴求索饮食,令自食舌及饮自血。恶业力故,断已复生,踠转于地,吐声号哭,目精旋动,受极痛苦。琰魔罗卒诃责教诫:「由自所作,谁复代汝?」
7.绮语报:琰魔罗卒以刀劈口,灌赤洋铜,涌沸炽然,先烧其舌,次烧咽喉,次烧其心,次烧其肠,次烧熟藏,烧熟藏已,从下而出。琰魔罗卒说伽陀曰:「前后非联属,无义不相应,常不诵佛经,不乐真实语。彼既非是舌,何异于肉脔?」
8.悭贪报;彼地狱人自业所造,望见地邑满中珍宝,他人守护,彼地狱人由无始来痴恶业故,谓言已有,贪不善业乐行多作,于地狱果起颠倒见。如是见已,为多贪取,手执利刀,世所希有,疾趣彼物。余地狱人亦执利刀,迭相战掠,乃至食啖,身肉俱尽,唯有骨在,吐声号哭。
9.瞋恚果:以瞋业故,师子、蛇、虎住其人前,生大怖畏,处处驰走,不善业故何能得脱。为彼执已,先食其头,乃至两腋,蛇吐牙毒,竞螫啖之;虎食其背,火烧两足;琰魔罗卒远刺射之。如是广大。
10.略说邪见果:谓地狱中雨锋利剑,及金刚、雹雨、诸石等,斩截破坏,复有十一火聚,谓饥渴火从口中出,周匝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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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4-15 1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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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报观辑要—四       海涛 辑
1.《子王所问经》诃欲义偈云:
说是着欲者,如蝇见疮血,亦如猪犬等,奔臭肉不净。
无知乐女人,奔驰亦如是,愚童不明了,舌舐于秽恶。
如痴乐女人,具足诸黑闇,现住魔境界,死当堕恶道。
又若厕中虫,着味生乐想,犹如画屎瓶,庄严观外相。
2.《地藏经》云:「若依我教而出家者,是器、非器不应恼害,即是毁犯三世诸佛,得大过咎,焚灭善根,堕无间狱。」
3.《虚空藏经》云:「乃至乐行十不善业,舍于善法,如是一切悉为魔事。」
◎《信力财入印经》中作是说:「
1.若复有人于十方一切世界诸众生等起瞋恚缚,堕黑暗处。若于菩萨所远住其前,屈伸臂顷起瞋恚心,是罪过前阿僧祇数。
2.设若有人以殑伽沙等诸佛塔庙,悉皆焚毁。若于信解大乘菩萨摩诃萨起瞋恚心,加诸骂辱或增诽谤,是罪过前阿僧祇数。
3.所以者何?从诸菩萨出生诸佛.世尊故。从彼诸佛有塔庙故,生诸利乐及诸天等。
4.若轻毁诸菩萨者,即是轻毁诸如来故。
5.若有恭敬诸菩萨者,即是恭敬诸如来故。
6.欲求最上供养者,应当供养诸菩萨等,即是供养诸如来等。
7.假使十方一切世界诸有情类,皆被挑目至满一劫,复有善男子、善女人于诸有情起慈愍心,令眼平复还满一劫。
8.若复有人于信解大乘菩萨所,以清净心而往瞻觐,过前福报无量阿僧祇数。
9.假使有人能令十方一切牢狱系闭众生皆得脱已,复受转轮圣王妙乐或梵天乐。
10.若复有人于信解大乘菩萨所,以清净心瞻觐赞叹,过前福报无量阿僧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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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4-15 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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