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96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IUkuei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9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1
文章表情[健康] 自然生產,最符合天性的生產方式
自然生產,最符合天性的生產方式
阮綜合醫院婦產科醫師吳錦明

醫師表示,自然生產有產後恢復快、心情愉悅,有較少出血量,可儘早正常飲食,儘早哺餵母乳等好處。  
                     
辛苦懷胎十個月的妳,是否曾想過要求婦產科醫師幫你進行剖腹產?不需經歷一、二十個小時的煎熬,便可經由下腹部不大的橫切傷口,產下妳的寶貝孩子!相信這是很多孕婦的心聲。但在現實生活中,妳卻一直聽到自然生產比較好的勸告,為什麼?

單從字面上,「自然」生產就已宣告它是最符合「自然」法則的生產方式。當懷孕進行到約七、八個月時,妳的子宮開始有所謂「假性陣痛」的收縮情形。它持續到懷孕足月時,也就是懷孕三十七週以後,子宮正式持續規則性的收縮,伴隨著子宮頸逐漸的軟化、打開,終於由子宮強力的推送下,將胎兒經由子宮頸、陰道,而誕生到產科醫師的溫暖手掌上。

 在這期間,子宮、子宮頸及陰道都將在一、二十個小時內歷經巨大的變化。尤其是子宮將由靜止狀態變成了妳無法叫它停止收縮的巨大球囊!而這種收縮絕對叫妳永生難忘,卻也是使妳蛻變成成熟女人、偉大媽媽的重要推力因素之一。


 的確,很多自然生產產下胎兒的產婦,都深刻感覺到「當媽媽」的滿足感與成就感;也會聯想到自己的媽媽生下自己時那種辛苦與煎熬。筆者也常看到產婦在產下胎兒的那一刻,寶寶與媽媽都會含著淚光,而倆人手指相扣的感人場面!

 而生產後,身體各器官將陸續在四到八週內,不論是大小或功能都將回復到懷孕前的狀態。產婦所擔心的子宮大小、陰道鬆弛情形及肚皮緊繃度,其實與懷孕體重增加程度及產後坐月子期間的恢復狀態好壞有關。

 至於剖腹生產的常見缺點,在醫療各方面的進步及健保給付誘導下,而被一一忽略了。首先是麻醉的風險,早已因麻醉技術的進步及藥物副作用大幅減少,而不再如一、二十年前的高危險。

 傷口疤痕美醜,則是一方面因感染減少而較不會有大問題,另方面則是相較於自然生產的疼痛,有些孕婦寧願選擇下腹部肚皮的一條小蚯蚓傷痕!

 術後腹內腸沾粘的問題,則與醫師技術有著較直接的相關性。術後傷口疼痛,是剖腹生產普遍的問題,但在止痛藥的適當使用下,大部份的產婦應可減少八、九成的疼痛感覺。

 最後,在稍為高些健保給付,及不用徹夜等待的因素下,有些醫師確實也會默許剖腹生產的要求。

 其實,自然生產還有著產後恢復快、心情會較愉悅,有較少出血量,可儘早正常飲食,儘早哺餵母乳等等好處。而且,若配合無痛生娩方式,麻醉止痛藥適當的使用,則待產、生產的疼痛是可以減輕的。而剖腹生產,則留給醫師認為當使用時,會對母親及胎兒有較多益處、較安全時才進行。誠懇、坦誠的與妳的婦產科醫師討論,永遠是不變的原則。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09 20:33 |
attilabear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還是告訴週遭的朋友自然生
除非不得已才剖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1-09 23:29 |
ylstaringl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特殊貢獻獎 特殊貢獻獎-2
頭銜:八宮旋斡天為體八宮旋斡天為體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孔明神數解籤, 手面相
推文 x2613 鮮花 x974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的確婦女自然生產......產後恢復快 !


地理之法實與命、氣數相符蓋地有。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30 01:5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675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