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77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聿岚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3 鲜花 x5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资料交换] 行政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本院院会通过行政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新闻稿
行惩厅 撰

司法院于98年6月9日召开第131次院会,通过行政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正63条、增订5条,共68条条文。本次修法是行政诉讼二级二审新制施行9年以来的第2次修正,在迈入新制施行10周年的前夕,别具意义,希望能达成「便利人民诉讼」、「保障人民权益」、「提升司法效能」三大目标。修正重点,说明如后。
在「便利人民诉讼」方面,主要是修正管辖权规定(第15条、第15条之1、第15条之2)及增订诉讼文书的递送方式(草案第59条、第83条),使人民得以运用各种现代通信科技递送诉讼文书,更可就近至相关的管辖法院寻求救济,另一方面,法院在审理案件调查证据时,也将更为方便,对增进审判效能,保障人民权益,有正面的意义。
在「保障人民权益」方面,主要是增订诉讼移送后诉讼费用的处理(第12条之5、第104条)、修正送达相关规定(第64条、第73条)、修正当事人对于证人发问相关规定(第154条)、增订在损害赔偿诉讼上原告不能证明损害数额时法院的处理(第189条)、增订在撤销诉讼进行中原处分无法回复原状或已消灭时法院的处理(第196条)。
在「提升司法效能」方面,主要的修正为,针对第三人声请阅览诉讼卷宗,修正为由审判法院裁定许可(第96条);针对命当事人缴纳裁判费等费用,修正为由审判长为之(第100条);此外,修正指定宣示判决的期日(第204条);提高适用简易程序事件的诉讼标的金额为新台币30万元以下(第229条、第230条);增订经行政法院判决驳回的再审之诉,不得以同一事由更行提起再审之诉(第274条之1),并检讨准用民事诉讼法的方式及条文(第18条、第307条之1等)。相关修正,旨在配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适度扩大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合理分配司法资源,期使审判效能更为向上提升。
本次院会通过的修正草案,预计6月中旬函送立法院审议,期待尽速完成立法,早日实现便利人民诉讼、保障人民权益、提升司法效能三大修法目标。

资料来源:司法院 表情 表情



祝大家金榜题名~
别忘了给楼主鼓励的献花及推荐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9-06-10 23:03 |
exceleco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6-11 06:03 |
etanti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又是修法 又得重新背了
各位加油啊 赶快考上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6-11 16:1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246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