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91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笑笑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发文大师奖
头衔: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7 鲜花 x5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2
[SEO][教学] 关于 rel="nofollow"
以前没有研究 SEO 总觉得网页越小越好,可以节省频宽,所以网页中可以省的语法,我都会尽量省掉

最近在研究 XHTML 发现,符合标准很重要,而且现在的网路频宽比以前大多了,随便一张图就 500-1M
网页反而只有100k不多,即使改到符合标准,对网页本身并不会加大多少,而且开启的速度还比之前快

rel="nofollow" 之前有月光版主建议我加,不过当时想说,加了反而浪费频宽

最近因为 google 的网站管理员工具寄了一封信给我

Googlebot 在检索您的网站时遇到问题。

Googlebot 在您的网站上检索到极为大量的连结。 您网站的网址结构可能有问题。 这样可能会使 Googlebot 浪费时间检索许多看起来不同但实际上却指向相同或类似内容的网址,或者是浪费时间检索您网站中不应让 Googlebot 检索的部分。 Googlebot 可能会因此而平白占用更多频宽,也可能无法完全为您网站的所有内容建立索引。

此时我才警觉到,事态不妙,后来跟月光版主讨论后,他教我加 rel="nofollow" 就让一些连结不被搜寻引擎收录

以下是 google 的说明

「Nofollow」可以让网站管理员告诉搜寻引擎「不要遵从此网页上的连结」或「不要遵循此特定连结」。

nofollow 属性最初是用在网页层级的中继标记里,告诉搜寻引擎不要遵从 (即检索) 网页上的任何对外连结。 例如:

<meta name="robots" content="nofollow" />在 nofollow 尚未用在个别连结时,要想避免漫游器遵从网页上的个别连结相当费事 (例如,将连结重新导向至某个在 robots.txt 中拦截的网址)。 正因为此,rel 属性的 nofollow 属性值诞生了。 有了它,网站管理员能掌握更多细节,轻松指示漫游器不要索引特定的连结,而不需告诉搜寻引擎和漫游器不要遵从网页上的任何连结。 例如:

<a href="signin.php" rel="nofollow">sign in</a>



每天大笑三声,可以让你更长寿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7-10 09:31 |
keyjus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可以介绍的更详细吗
这个功能很有趣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局域网对方和您在同一内部网 | Posted:2009-07-10 10:40 |
笑笑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发文大师奖
头衔: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7 鲜花 x5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keyjus 于 2009-07-10 10:4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可以介绍的更详细吗
这个功能很有趣

你可以看 google 网站管理员工具说明
http://www.google.com.tw/support/webmasters/bin/answer.py?hl=b5&answer=96569

其实这个也可以搭配 robot.txt
http://www.google.com.tw/support/webmasters/bin/answer.py?hl=b5&answer=35303

robot.txt 可以避免搜寻收录你网站上一些没有内容的页面,以节省频宽
而 nofollow 可以避免搜寻蜘蛛跑出你的网页


每天大笑三声,可以让你更长寿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7-19 07:1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28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