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740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enzaov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法緒]請問法律公佈日後生效日的問題
[法緒]法律公佈日後生效日為三日後生效,除非特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02 23:05 |
roger_819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對於法律生效的日子有兩種:

第一種是===>本法自公布日起施行,自公布之日算至第三日生效。
(施行日和生效日是分開的)這三天的用意是要給民眾一個緩衝適應的時間。
所以是施行日開始算至第三天生效。

第二種是===>規定了一個生效的日期,而規定的那個日期就開始生效。就例如說在7/1號公布本法,然後規定9/1號生效。因為7/1~9/1這期間已經有兩個月的時間讓民眾適應了,所以9/1號一到就立即生效,不用再算到第三日才生效。

表情 表情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03 01:44 |
fuko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 (民國 93 年 05 月 19 日 修正)

第 三 章 法規之施行
第   12   條 法規應規定施行日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

第   13   條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
效力。

第   14   條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第   15   條 法規定有施行區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區域者,於該特定區域內發生效
力。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03 11:07 |
c0900302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6 鮮花 x4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行政法的範圍很大阿

包含很多很多 除了 民法 刑法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以外 幾乎都是行政法的範圍

行政法裡也會有 刑法 民法 的東西

有的是內部規範 有的是外部規範

簡單來說
 
有的只對裡面的有效 EX公務員 軍人 警察

有的對老百姓有效 EX收到的罰單

至於你說的是公佈的法令 是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 除非有特別訂定實施日期 要不然就是公佈後第3日生效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1-03 11:5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33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