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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8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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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刑诉考古题练习
99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及
99年特种考试交通事业铁路人员考试试题 代号:50280
等 别: 高员三级
類 科: 法律政风
科 目: 刑事诉讼法
考试时间: 2 小时 座号:
※注意: 禁止使用电子计算器。
不必抄题,作答时请将试题题号及答案依照顺序写在试卷上,于本试题上作答者,不予计分。
全一页
一、甲、乙正在毒品交易时,被警察现场查获,甲、乙皆被逮捕。检察官以乙为被告,经依刑事诉讼法第95条为权利告知后,予以讯问。乙即自白施用毒品并陈述毒品皆向甲购买。检察官讯问乙时,甲并不在场。检察官起诉甲贩卖毒品罪。审判时,法官以乙为证人予以传唤,乙具结后,仍陈述毒品系向甲购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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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与答之中,不清楚的观念,就要继续追问,直到完整且清楚,一劳永逸。
学习严禁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给所有网友:沉默不语是双输,踊跃发表是双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30 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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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ii810638 于 2010-06-30 17:50 发表的 刑诉考古题练习: 到引言文
99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及
99年特种考试交通事业铁路人员考试试题 代号:50280
等 别: 高员三级
類 科: 法律政风
科 目: 刑事诉讼法
.......

一、
1.公诉罪起诉甲所以也同时起诉乙→共同被告
2.侦讯时乙之自白,甲不在场,甲之对质权未受保护
3.共同被告,不能作为证人,否则所得证言违反到证人本身之缄默权
4.法官最后采认乙在检察官面前所为之陈述,作为甲有罪证据之一。→ 文字陷阱
乙在检察官面前所为的那些陈述,没有经过甲的对质,审判时又违反到证人本身的缄默权所得来,双重瑕疵,采证违法。

二、
顺便听到的可以作为证据。
有争议的是另案监听,有人说可以当作证据有人主张不行,但是本题并不属于另案,所以合法。

三、
1.受命法官之裁定已经过在场权+交互诘问,所以没违法
2.检察官的异议 → 偶不猪到表情

四、
简易程序不得上诉第三审(为免争议,学者建议简易程序限376使得为之)


[ 此文章被ii810638在2010-06-30 23:3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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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30 1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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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海岸巡防人员考试、99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基层警察人员考试、
99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关务人员考试、99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经济部专利商标审查人员考试、
99年第一次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及99年国军上校以上军官转任公务人员考试试题
代号:24140
等 别: 四等基层警察人员考试
類(科)别: 行政警察人员(男)
科 目: 刑法概要及刑事诉讼法概要
考试时间: 1 小时 30 分 座号:
※注意: 禁止使用电子计算器。
不必抄题,作答时请将试题题号及答案依照顺序写在试卷上,于本试题上作答者,不予计分。
全一页


一、危险犯就其危险狀态之不同,可分为具体危险犯及抽象危险犯,该二者有何不同?试依我国刑法之规定举例說明之。(25分)

二、甲、乙二人相约至网咖上网玩天堂游戏,嗣甲窥見乙之帐号及密码,趁乙外出用餐时,输入乙之帐号及密码,将乙在天堂游戏中之天币及宝物全部转给自己的角色,试问甲是否成立犯罪?如有,又成立何罪?并请叙明理由。(25分)


三、甲之金融机构帐簿及提款卡遭诈骗集团骗取,诈骗集团在台北市及高雄市分别诈骗被害人后,诱使被害人将金钱汇入甲之帐号内并迅即提領,请依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回答下列三问题:(25分)
台北市及高雄市警察局分别以到场询问通知书函请甲赴各该警察局应询,兩警察局之通知书是否合法?理由为何?
甲住于台北市内,若不愿赴高雄市警察局应询,其人身自由将有何种不利之结果?理由为何?
甲赴台北市警察局应询时,主张乙可为其受骗之事作证,台北市警察局得否通知乙到场询问?若乙主动到场,询问后警察能否命乙具结?理由为何?


四、可作为证据之自白需有那兩个要件?若欠缺其效果如何?被告就自白有争执时,法院对该自白又应于何时调查?其理由为何?(25分)


问与答之中,不清楚的观念,就要继续追问,直到完整且清楚,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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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所有网友:沉默不语是双输,踊跃发表是双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30 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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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审可否比附援引第二审的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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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30 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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