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法緒問題!!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514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manda1h
級別:
路人甲
x0
x4
分享:
▼
x
0
[已解] 法緒問題!!
1.甲砍傷乙之後後悔,將乙送醫急救,乙僅受皮肉之傷,則甲是普通傷害罪的:(A)不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Amanda1h在2010-09-08 23:01重新編輯 ]
x
0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9-06 23:10 |
sikad716
級別:
小人物
x0
x129
分享:
▲
▼
1.甲砍傷乙之後後悔,將乙送醫急救,乙僅受皮肉之傷,則甲是普通傷害罪的:(A)不能未遂(B)障礙未遂(C)中止未遂(D)既遂犯
Q:為何這答案不是C而是D?
普通傷害罪無未遂犯規定。
另外,未遂犯須以結果不發生為其成立要件。
2.下列何者不是物權行為? (A)拋棄(B)買賣(C)抵押權的設定(D)所有權的移轉
Q:為何此提答案是B???
買賣為債權行為非物權行為
x
1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9-07 11:34 |
p5961389
級別:
小人物
x14
x86
分享:
▲
▼
敝人小小的建議啦~刑法的觀念要多看法條定義才會比較快釐清~可以試看看!
自我覺察~自省懺悔
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
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
x
0
[2 樓]
From:台灣行政院研考會 |
Posted:
2010-09-20 12:31 |
呆呆加瓜瓜
級別:
小人物
x0
x54
分享:
▲
▼
第一題傷害是實害犯簡言之在砍傷時就即遂了不會有中止未遂之適用,最多只有刑法57犯罪後態度良好之適用。
第二題物權參民法七五七
x
0
[3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
2010-09-21 01:00 |
qqmanko
級別:
小人物
x0
x56
分享:
▲
第一題為何不能成立中止犯,其實你可以想,如果甲沒有送醫急救呢?會怎樣?既然題目已說明是輕傷罪,故即使未送醫一樣不會成立其它罪名。
除非題示說明未送醫會導致其它更嚴重之傷害。
法學討論,本就無一定之答案,相互討論才能截長補短
我是剛踏入的新手,請多多包含^^
x
0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10-09-23 19:59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39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