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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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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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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 法绪问题!!

1.甲砍伤乙之后后悔,将乙送医急救,乙仅受皮肉之伤,则甲是普通伤害罪的:(A)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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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Amanda1h在2010-09-08 23:01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06 23:10 |
sikad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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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砍伤乙之后后悔,将乙送医急救,乙仅受皮肉之伤,则甲是普通伤害罪的:(A)不能未遂(B)障碍未遂(C)中止未遂(D)既遂犯
Q:为何这答案不是C而是D?

普通伤害罪无未遂犯规定。
另外,未遂犯须以结果不发生为其成立要件。



2.下列何者不是物权行为? (A)抛弃(B)买卖(C)抵押权的设定(D)所有权的移转
Q:为何此提答案是B???


买卖为债权行为非物权行为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07 11:34 |
p596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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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小小的建议啦~刑法的观念要多看法条定义才会比较快厘清~可以试看看!


自我觉察~自省忏悔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2010-09-20 12:31 |
呆呆加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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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伤害是实害犯简言之在砍伤时就即遂了不会有中止未遂之适用,最多只有刑法57犯罪后态度良好之适用。
第二题物权参民法七五七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9-21 01:00 |
qqmanko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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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为何不能成立中止犯,其实你可以想,如果甲没有送医急救呢?会怎样?既然题目已说明是轻伤罪,故即使未送医一样不会成立其它罪名。
除非题示说明未送医会导致其它更严重之伤害。


法学讨论,本就无一定之答案,相互讨论才能截长补短
我是刚踏入的新手,请多多包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09-23 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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