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APP不卖了〔自由时报记者蔡伟祺、王佩华/台北报导〕台北市政府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要求下载购买手机应用软体(APP)应有七天鉴赏期;Google昨天表态拒绝配合,北市府除先开罚一百万元,并要求Google七月一日前提改善计画,否则连续罚。总部人员周四与市府沟通不过,Google也采非常手段,将所有付费APP软体全部下架,昨天下午从台湾连线上「Google Android Market」清单,已找不到任何付费的APP软体。Google表示,在持续与台北市政府研议退费机制的同时,将暂停在台湾的付费应用程式服务,周四将有总部人员来台与北市府沟通。台北市政府法规会主委叶庆元强调,Google任意停止贩售、拒售台湾消费者付费APP的行为,是「意图绑架全台消费者」,「换取拒绝遵守台湾法律的特权」,市府无法接受,且已有部分手机业者反映,Google的作法可能已违反双方合约。七月起不改善 将连续罚叶庆元指出,网路购物适用消保法中买卖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后七天内,可无条件要求退费,提供消费者手机应用软体下载的主要是苹果「Apple Store」及Google的「Android Market」,网路销售定型化契约中限制消费者网路买卖退货权利已经违法,市府六月起即要求改善。苹果已在上周五最后期限前,同意依照消保法规定修改程式,提供退费机制;Google以「未联络上美国方面主管」为由,要求延至昨天答覆。但昨天上午市府直接透过电话与美国Google协商,对方明确拒绝遵循台湾的消保法,且扬言停售付费应用软体,市府也随即宣布罚款一百万元。叶庆元另外要求Google七月一日前提出改善计画,否则继续处罚,且只要调查后认定Google所获得的违法利益高于法定罚锾上限,再处罚的金额将可超过法定上限。叶庆元痛批,遵循当地法令,是国际贸易的「常识」,苹果、雅虎等国际企业,都同意遵守台湾法令,只有Google以停止贩售APP软体手段,规避法令以及应负责任。他说,Google周四将派人来台直接沟通,届时会视情况,再决定是否二度开罚。Google表示,现行十五分钟内可退费的机制,大部分想要退费的使用者在数分钟内便会申请退费,这套机制不但能协助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更能帮助台湾软体开发人员有效管理业务。Google:15分钟后仍可退款Google认为,Android Market是透过自家的结帐系统Google checlout结帐,十五分钟内可马上取消交易,则此笔交易完全不会出现在信用卡帐单上,若超过十五分钟,也不是不能退款,是必须自行联系软体开发商协商退款。有网友认为,十五分钟鉴赏期实在太短,确有改善必要。但也有网友认为现在连其他县市的Android使用者都不能买软体,台北市政府「未免管得太多」。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于 2011-06-28 09:48 发表的 : "下载App",在美国那里也是能7天内退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