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48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雞腿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行政法2~
有關訴願之審議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必要時得通知訴願人陳述意見(B)訴願以公開審理為原則(C)原則上採書面審理,例外得進行言詞審理(D)訴願審議機關應訴願人之申請調查證據,但以有必要者為限

答案B

所以正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雞腿在2012-05-05 22:24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05 22:11 |
qqmanko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
訴願法63I規定審查書面為之;又依65「申請或於必要時得言詞辯論」也可以得知。
2.
公務人員考績法14條
因為還要加「一次記二大過人員」也可以才正確。跟提行政訴訟沒關

這兩題都在考法條而已。


法學討論,本就無一定之答案,相互討論才能截長補短
我是剛踏入的新手,請多多包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05 23:45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第1題補充下

公開審理是否是指公開而非秘密的審理??
如果是的話應該允許大眾自由旁聽,可是訴願法並沒有這樣的規定,他既不像法院訴訟程序一樣言詞辯論時向社會開放,也不像行政程序法規定的聽證程序一樣。

所以他應當不屬法律規定應該公開的程序。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06 15:0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071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