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07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endy8026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不完全給付
(一)甲中古車經銷商出售汽車予乙,乙轉贈予丙。甲、乙決定,丙對甲有直接
請求交付該車之權。甲於民國88年2月交付該車予丙,丙以之作為營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wendy8026g在2012-06-09 14:43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6-06 16:30 |
kino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想請問他是否屬於不完全給付,但不完全給付又分為瑕疵給付和加害給付,他是屬哪一種?
因甲於交車前未依約排除之機件瑕疵,發生車禍
加害給付:因給付本身的瑕疵而造成另一損害(瑕疵結果損害)

那已轉贈於丙,丙丁可以向甲請求損害賠償嗎?(題目是向乙請求好像八竿子打不著,故改為向甲)
丙的部分:因269條I項(第三人利益契約;真正利他契約),學者有認為丙係直接取得之權利(債權),是故丙自然擁有救濟權(損害賠償請求權)

丁的部分:於契約保障上和甲無關聯,也許可用侵權行為法來請求?

另,將瑕疵擔保責任加入會比較完整...
77.04.19第7次民庭決議參照


[ 此文章被kino在2012-06-30 20:50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6-30 20:2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46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