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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0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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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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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求助] 刑法一題??
甲持刀企圖殺乙,敲乙家大門,乙從門上貓眼發現甲殺氣騰騰,因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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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8-04 01:26 |
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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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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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線很模糊

不過答案A的立場,應該是認為,乙不開門甲即無法實行殺乙的行為,

對於殺人罪構成要件成立沒有直接密切關聯,而未達著手階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8-04 11:11 |
cloudfree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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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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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考慮行為與結果是否具有必然關連性
也就是「持刀敲門」這個行為
是否必然會導致「乙死亡」這個結果

說白一點
如果「持刀敲門而乙開門,則乙必然死亡」這個論述成立
那麼可以認為甲殺人未遂
但這顯然不合常裡吧
因為即使乙開了門且甲進了門
甲仍然需要做出「持刀殺乙」的行為才會造成「乙死亡」的結果
因此在甲做出上述的行為之前
都只能認為是預備階段

與此相對的命題類型是下毒
甲在蛋糕中下毒後敲門欲將毒蛋糕送給乙
但乙拒絕開門且不收蛋糕
則因為乙收下蛋糕且食用後即可能中毒而死
甲"已無需著手實行後續行為"即可造成「乙死亡」的結果
此時就可以認為甲是殺人未遂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8-10 20:34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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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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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2 鮮花 x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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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不願.乃不能

本件甲一直都是願意殺乙,所以甲沒有不願!

預備跟未遂在主觀上原則上差別不大,主要就是客觀上有沒有危險的直接接置關係!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8-10 21:20 |
春之柏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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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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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3 鮮花 x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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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手?
若帶著是槍,且已知人在屋內,但沒開槍,就沒有著手.何況是刀.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8-11 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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