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38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hauchih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轉貼] [南非]激情南非 彩虹國度
有什麼比在散佈飛禽走獸的山林湖泊裏欣賞日落更令人心旌飄搖的呢?遠處熊熊燃燒的雲彩隨著山勢起伏,近處,群鳥飛翔,羚羊奔跑,河馬汲水,長頸鹿佇立,真是很free。南非,你想像到的一切,這裡都有,你想像不到的一切,這裡也都有。

  狂野南非 彩虹國度

  南非作為國家的歷史算不上悠久,但是七彩繽紛的人文文化,就像這片古老的大陸一樣悠遠寬廣。古老的非洲歷史讓他有著狂野的血脈,而其現代化程度也令人驚嘆不已。從原始部落歌舞到歐陸風格的小鎮,從古老的黃金城到現代化的大都會,這裡應有盡有,絢麗多姿。南非就像一個萬花筒,囊括了西方社會與非洲大陸的萬種風情。無怪乎南非旅遊部門打出了“旅遊南非等於周遊世界”的廣告詞。

  在過去,南非本土文化頂多只能是因歷來統治者的慈悲施予才能存續。如今隨著殖民統治和種族歧視的結束,那些本土文化已因官方認可的11種不同的語言而甦醒,如同百花齊放。再加上東西方文化和非洲文化的調和融混,這裡誕生了一個全新的南非。現在的南非,以“A Rainbow Country(彩虹國度)”為目標,強調自己的多元性,將多樣的民族和文化當作資產。根據1996年統計的數據,南非現有4000萬人口,8成是非洲原居民,1成是白人,其他為亞太裔和有色人種。南非吸引了全球各地的移民前來,如今這個國家所展現的多樣文化是它最具活力的成分之一。僅以飯店裏的餐點功能表來說,你就能在這個非洲南部的國家裏嘗到傳統的開普馬來菜、納塔爾的辛辣印度口味、比薩、意大利通心粉、法國菜,還有葡國、希臘、德國、中國與日本的珍饈。



野生動物王國:

  第一次親密接觸非洲五霸

  從沙漠到熱帶草原至亞熱帶森林,南非的野生動物保護區裏居住著舉世無雙的各種動物和鳥類。最先搶鏡頭的傢夥定是大象、獅子、花豹、非洲水牛和犀牛了,它們號稱非洲五霸。作為一個都市遊客,與這些兇猛之物做第一次咫尺之間的親密接觸,你可千萬不要嚇暈過去。只是驚嚇過後,當眼前突然出現一群溫馴、自由的條紋羚時,或如小丑般歡舞在非洲草原的小野豬時,你定會在心裏感嘆大自然之神奇美妙。

  夏季茂盛的草木能夠掩護許多野獸的活動,但在冬季(5月至8月),草枯且短,動物極易現身。此時最適合拜訪這些野生動物了。看野獸的最佳時刻是清晨和黃昏,有些動物對於人類的出現反應會異常緊張,而有些則極易與人親近,配合遊客手中的攝影機,擺著各種各樣的pose.



少年無端愛風流,老來閒賦萬事休。
萬丈勳名孤身外,百世經緯一樽中。

(成功永遠只屬於支持到最後一秒鐘的人,加油,我行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APNIC | Posted:2005-01-21 01:32 |
Parcae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南非在大多數的人心目中是模糊的,知道是非洲南部的一片綠洲,也知道有白人掌政,更知道南非產鑽石量佔世界三分一,黃金產量佔五份一,煤產量大得足以用煤來發電.....資源蘊藏這麼豐富的國家為何是當今貧富懸殊差距最大國家之一呢?

對於初次拜訪此地的我來說,媒體對南非的政治報導,南非的治安問題,種族隔離政策引起的暴動.....一一在我腦中有個〔南非很亂很落後〕的印象。但是經過南非12日旅遊後,南非的天然美景反而是個意外的驚喜。南非人相當自豪本身的環境保育成果,我們遊約翰尼斯堡的野生動物園,吉普車司機充當響導,一邊開車一邊找動物的蹤跡並講解給大家聽,同團的朋友們全神灌注的跟著指引追尋動物的影子,大象.長頸鹿.大羚羊.成群的狒狒......看得大家一臉歡欣,笑聲不斷。

南非的新聞媒體常討論該如何在保存民族文化的同時推動觀光事業,並將觀光業的收入發展低度開發的社區即贊助環境保育機構。政府推動生態觀光主要是因為野生動物觀光中每公頃土地的淨獲率最高,可說是最有利的土地使用方式,同時這也促使南非國民更致力於保育野生動物即環境。

南非的未來遠景又如何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香港 HKCABLE | Posted:2005-02-12 09:4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67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