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03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hungrybb_hk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修行][分享] 别铁齿!真的有婴灵!(婴灵相关文章代表)
以下为有缘人分享:


  十六年前因为吃药怕小孩生下不健康,也怕造成家人和男友的负担和困扰拿掉一个小孩,在那之后感情破裂男友另娶他人,造成我身心上很大的创伤,久久不能释怀。每年七月我都会帮小孩做超度仪式希望在此生可以作弥补,大约三年前知道念《地藏经》对婴灵很好,才发心念经而已就梦到小孩已经去投胎到好的人家家里,于是克服困难养成了念经的习惯,心想自己拿掉的小孩应该已经被超度了吧!

    今年初因缘的关系接触精舍知道可以专案做回向,我鼓起勇气向菩萨请示婴灵是否已经被超度了?请示如下:

一、  大约在16年前,我拿过小孩,之后身心状况不佳,是否祂引起的?

二、  大约三年前,开始读《地藏经》,梦到一个梦境:「有人告诉我,我那位拿掉的小孩已经超度,然后画面看到一对白领的夫妻抱着刚生的小孩很开心,是真的吗?」

开示:
一、没错。一位婴灵干扰所致,诚心持诵《金刚经》、《药师经》、《地藏经》各90遍并助印四合经小本精装本300本,待助印及持诵完来信专案回向超度投胎转世。

二、这是被拿掉的小孩叫您赶快超度祂,因为祂要投胎。

     我心想:「难道我之前念的经和每年超度的法会都不算?」但很快我放下了疑虑开始念诵,正逢过年之际,家人都放假,所以在家念的速度就放慢下来,但时常左耳朵会感到涨涨的,尤其是在放松和玩乐时特别明显,于是再请示精舍是否有干扰?开示:小孩急着要去投胎,希望我可以快点完成。

    年假一结束,我只想着这件事,只要有空就念,最近已经完成并回向无缘子女,结果是圆满。

    回想以前,像恶梦一般追着自己,也常笑自己痴呆,因为自己识人不明,犯下大错真是非常后悔,很想这一切都不曾发生,想消除这一段悲惨的记忆。

     超度完小孩,仿佛消除了那一段痛苦的记忆,我的心脏有说不出来的轻松感觉,有一种还活着、心在跳的感觉,原来我过去身体的不舒服,我已经当成是正常,麻痹了。

    在拿掉小孩后,我的皮肤过敏,加上感情破裂、钱财耗损、工作不顺,活着只为了生活也没想过什么顺和不顺,过一天是一天吧!但是我很不喜欢出门,只要坐车,我的心脏会纠着和胃绞着还有头痛,非常不舒服,我一直觉得自己晕车很严重,没有服下晕车药根本不敢坐车出门,曾经和家人说过:「我心脏好像有问题?」家人说:「要去检查。」但说真的也不知怎么形容那不舒服,心想着:「会不会有一天心肌梗塞突然走了?」

    之前念《地藏经》是回向大众,所以很快感受到经文的加持,地藏菩萨的慈悲让我自动戒了肉食,但并没有把功德给我拿掉的小孩!

    也感谢地藏菩萨让在三年前和《地藏经》结缘养成念经文的习惯,才能不吃力得完成这一切,如果我没有接触过经文,看到精舍开示经文数量可能就退缩了。

    人的一生不是很长,一转眼十六年就过去了,我的心脏纠结的过去的那十六年,就是那孩子声声的呐喊和不平的声音。

    很感谢精舍让我此生能弥补之前犯下的错,只要不再犯错并尽最大的努力去弥补,我相信菩萨都会被感动并帮忙解怨释结。(分享结束

    人身难得!

《华严经》:「得人身难。」
《梵网经序》:「一失人身,万劫不复。」
《涅槃经》:「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失人身者,如大地土。」
《涅槃经》:「人身难得,如优昙花。」
《杂阿含经》:「『譬如大地悉成大海,有一盲龟寿无量劫,百年一出其头,海中有浮木,止有一孔,漂流海浪,随风东西。盲龟百年一出其头,当得遇此孔不?』阿难白佛:『不能,世尊!所以者何?此盲龟若至海东,浮木随风,或至海西,南、北四维围绕亦尔,不必相得。』佛告阿难:『盲龟浮木,虽复差违,或复相得。愚痴凡夫漂流五趣,暂复人身,甚难于彼。』」

    从佛法的角度来看,当「人」真的不容易!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当「人」真的不容易!

    从精卵的结合、着床、发展,加上母体的十月孕育,也是屡经磨难才能平安出世。

    人身难得!

    如果是您,好不容易有当「人」的机会,偏偏错过因缘,您会开心吗?尤其是在「人为且非必要」的情况下被剥夺当「人」的机会,您能不怨吗?如果您不开心,如果您有怨,而且知道是谁让您无法平安出世,您是不是会生起报复心呢?

    这就是「婴灵」的来由。别铁齿,真的有婴灵!看看精舍网站分享的实例,您能不相信吗?以下整理
    「婴灵」相关资讯,希望能给大众更明确的概念:

Q1、怀孕过程中,何时会有「灵魂」?
A:精子跟卵子结合,灵就会入住,所以有时侯落红比较多就是流掉了!坊间有言:「49 日内无灵魂」的说法是错的。

Q2、婴灵如果是自家人,为什么要为难自家人?
A:因为祂很苦,让您不顺就是为了请您帮忙祂解除痛苦。

Q3、婴灵干扰的状况为何?
A:一、个人身心:
  常常腰酸背痛、肩膀或背部疼痛,有子宫或妇科疾病,以及各类医学无法解决或难以断根的疾病。夜寝不安,噩梦连连,导致精神不济。

  二、家庭人际:
  家庭不和乐、夫妻经常吵架、经济状况不好、不易受孕、小孩健康不佳或不好教导。工作、交友也会遭受干扰,造成寸步难行的状况。

Q4、婴灵干扰可以有多久?
A:精舍曾经办理「前五世」婴灵干扰的状况,所以婴灵干扰除了影响今生,也可能影响未来世。

Q5、我又没堕胎,怎么会有婴灵干扰?
A:今生您未堕胎,但是在「过去世」就未必了。

Q6、为何亲人(如:祖父母、父母)堕胎,婴灵找上的是自己?
A:一、能成一家人,自有共同因缘,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二、婴灵身处灵界,无所依靠,只能找血肉至亲(父母、兄弟姐妹),来超度救拔。

Q7、为何后世子孙那么多,婴灵找上的偏偏是自己?
A:一、可能您与祂较有缘。
  二、可能祂认为您较有能力救度祂。
  三、他可能不只找您帮忙,只是您的感受度较高。

Q8、已经办法会、立牌位「普度」了,还需要「超度」吗?
A:一、「普度」即办理一桌菜肴,吃一吃就结束了,只是暂时缓解;「超度」是超拔救渡到一个更良善地方,才是治本之道。

  二、立牌位当然有效果,不过能不能成功超度就不一定了。把功德比喻为钱,假设超度一位婴灵需要10万元的功德。当您参加法会时立超度牌位,「假设」每场法会平均的功德财为5000元,那您至少也得要参加20场才能真正的超度完毕。

  三、每年办法会、立牌位是很好的事,但是杀害所造成的罪业,若只靠每年办法会、立牌位,往往要超度很久。例如:之前精舍处理过一位妈妈堕胎的婴灵,她已为爱子办法会、立牌位20多年,但婴灵却还在干扰,最后请示结果为还需要再念诵《金刚经》、《药师经》、《地藏经》各12部才可以让爱子真正得度。

Q9、为什么外国没有「婴灵」?
A:看不见不代表不存在,没有说不代表没有事。比如欧美大国拥有极为高明的医学技术,可是国民的重症率未必较少,甚至常常衍生新病种,个中因果值得审思;又欧美的精神科医学未依时代进步而递减,反而与日攀升,尤其安眠药用量居高不下,同样有待省思。

Q10、为什么婴灵多半找到是妈妈,而非爸爸,会不会太不公平了?
A:一、婴灵也是会找爸爸的,多半干扰健康、事业,只是爸爸可能受影响而不自知。

  二、常言「母子连心」,胎儿与母亲是最亲密的,所以最为敏感。可知堕胎对女性而言不单是生理的耗损,更可能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不得不慎!

Q11、如果因为遗传疾病、产检有状况、性侵怀孕等不得已因素堕胎,会有婴灵吗?
A:受孕自有因缘,胎儿受生无非讨债、还债报恩、报怨。因堕胎坏因缘者,报恩的可能转为报怨,报怨的可能变本加厉,所以仍需超度为宜。

总而言之,请牢牢记住下列提醒:

一、别铁齿!真的有婴灵!
二、请务必相信「一位婴灵就可以把家里搞得鸡飞狗跳了」!
三、正视「流产、堕胎」之因果,日后将会影响到后代的子子孙孙。
四、超度婴灵是不得不的因应策略,最重要的是:不要造成婴灵!婴灵始于淫欲,未婚者切勿沉迷色情书刊、影音;交往男女务请守护贞洁,爱惜身体,不要耽于片刻肉欲,造成遗憾;已婚者如无生育计画,请做好避孕措施。
五、怀孕就是有缘,请好好把孩子生下来。如果您担心生出的孩子会有问题,请在受孕之前「断诸恶,行诸善」,自然能改善亲子缘分:讨债报怨的变成好儿孙,还债报恩的变成贤子弟。
 六、请告诉您的亲友:真的有婴灵。当大家认识了真相,就知道保护人我,就可以避免造成哀怨的婴灵。

  助人断除恶缘,等同增长善缘,利人利己,功德无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23-11-03 07:52 |
amore12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总版主
级别: 总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13 鲜花 x433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功德能比喻成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威宝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23-11-03 10:5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006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