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32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ropen9066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8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健康] 紫外線誘發皮膚癌!
紫外線對皮膚最大也最可怕的傷害是誘發皮膚癌!皮膚癌是一種皮膚惡性病變,其病因有日曬、遺傳和居住的環境(如暴露在重金屬、化學致癌物,同一部位反覆受傷等),其中影響最大的便是紫外線。

較常見的皮膚癌有三種:
一、基底細胞癌:多發於臉上,惡性程度低,極少轉移,多在局部擴散,造成皮膚破壞缺損。

二、鱗狀上皮細胞癌:惡性程度高,不及早切除易轉移,多見於曝曬和易受傷(包括放射線治療)部位,如臉、頸、手、腳等。

三、黑色素癌瘤:較上述兩種少見,但最為惡性,極易經血液或淋巴轉移,以軀幹為多,而東方人多見於足蹠。

皮膚癌之治療以切除為主,故如同其他惡性瘤,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效果最好。所以若發現皮膚任何部位出現腫塊,不易癒合之傷口,新生的色素痣,或原有色素痣有形狀、顏色、大小、感覺的改變時,應立即尋求皮膚科醫師的診治,以期〝勿枉勿縱〞!

⊙盧威之醫師〈振興復健醫學中心皮膚科主任〉


THE TRUE TEST OF A MAN'S CHARACTER IS WHAT HE DOES WHEN NO ONE IS WATCHING.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20 18:2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015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