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935 個閱讀者
觀星資訊》 觀星氣象 | 全天星圖及月相 | 即時影像 | 每月星象 | 台北星空 | 晴天鐘 | 親子觀星會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t0306894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頭銜:
版主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發現大小僅為行星級的最小恆星
一組跨國合作的天文學家日前在系外行星的候選者中,居然篩選出一顆「恆星」,且這顆恆星的大小僅比我們太陽系中的木星稍大一些而已,令這些天文學家相當詫異。這顆恆星同時成為目前已知體積與質量都最小的恆星。相關論文將發表在天文與天文物理期刊(Astronomy & Astrophysics,A&A)中。

這些天文學家於2004年3月利用歐南天文台(ESO)位在智利的Paranal Observatory8.2米超大望遠鏡(VLT),加上FLAMES多通道光譜儀(multi-fibre spectrograph),進行60多顆恆星的徑向速度測量,這些恆星都是在OGLE巡天計畫中,確認亮度會短暫下降、可能擁有系外行星的候選者。由於凌日法類似食雙星,當行星或伴星從恆星前方通過,會造成恆星亮度下降,天文學家從亮度下降的程度、時間間隔與光譜譜線移動的距離等,可以幾乎正確地估計出行星或伴星的質量,因此相當受到天文學家的青睞。

結果,這些天文學家發現其中位在船底座、編號為OGLE-TR-122的恆星,其光變曲線顯示它擁有一個非常小的伴星,每7.3天便會掩食OGLE-TR-122一次,掩食時間可長達188分鐘,使OGLE-TR-122的亮度下降約1.5%左右。經詳細測量後,確認這顆伴星的質量僅約木星的96倍(太陽質量的1/11),但直徑卻只比木星大16%(太陽直徑的1/8)。
更讓這些天文學家訝異的,是從這顆伴星OGLE-TR-122b相對於木星的質量和體積來看,這顆星相當緻密(約太陽核心密度的50倍以上),因此核心確認還有核融合反應,因此它是一顆真正的恆星,而不是棕矮星(失敗的恆星)或行星!不過,由於這顆恆星質量實在是太小了,所以它的核心核融合反應所產生的熱量也不多,使它比OGLE-TR-122暗得多!

此外,這些天文學家在此同時還發現了7組新的食雙星(上述的OGLE-TR-122是其中一對),而且每一對雙星中的子星質量都不超過太陽質量的1/3,讓這些天文學家感覺像是中了樂透一樣樂不可支。
右圖是低質量恆星(藍色標記)與系外行星黑色標記)的半徑與質量的性質比較,紅點就是OGLE-TR-122b,實線或虛線則是各理論模擬的結果,顯示理論和實際觀測結果相當符合。再者,從圖中可以發現,某些系外行星--尤其是那些非常靠近母星、且體積相當巨大的「熱木星(hot Jupiter)」,其體積比OGLE-TR-122b還大!這些天文學家開玩笑地說:OGLE-TR-122b就像藏身在敵營中間諜一樣

這是天文學家首度直接偵測並證明質量小於1/10太陽質量的恆星,其體積也可以與巨行星相差不多,而且這種小恆星的數量還不少。這個事實,讓天文學家體認到目前正在進行的「凌日法」系外行星搜尋工作,絕對必須將找到的是小恆星的可能性考慮進去。

低質量恆星之所以有趣,是因為它們內部的物理性質與如木星般的巨行星可能很類似。一般像太陽一樣的正常恆星,其物質如同理想氣體(perfect gas),可以用一般的物理來描述它們的行為;但在低質量恆星中,因物質幾近於簡併(degenerate)狀態,因此量子效應(quantum effects)相當重要,質量與直徑也不是成絕對的正比關係。如果能決定出最小恆星的體積或質量下限,便可提供天文學家研究在極端狀態下的物質會有什麼行為時,一個間接但關鍵性的資訊。至今為止,少有低質量恆星的研究結果。恆星質量小於1/3太陽質量的低質量恆星中,真正確定直徑的只有4顆;且所有已知低質量恆星的質量,都沒有低於太陽質量的1/8者。

出處來源:
http://asweb.asiaa.sinica...ules/news/


[ 此文章被t0306894在2005-04-10 20:41重新編輯 ]



介紹大家一個透過facebook來玩的網頁遊戲 : 海盜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5-03-08 19:2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902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