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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坏人十大守则
一.外型保持猥琐可怕.不得有赴整型外科诊所割双眼皮之行为.
二.衬衫上面最三个扣子不扣.不得有打领带,甚至打蝴蝶领结之行为.
三.平时绝不露出笑容.偶尔一笑,应为奸笑.不得有令人如沐春风之行为.
四.电梯间内被人踩到脚,应立刻饱以老拳.不得有皱眉生闷气之行为.
五.对公园里的娃娃车视若无睹.不得有上前逗弄婴儿之行为.
六.哄小孩子睡觉时应讲鬼故事.不得有唱摇篮曲之行为.
七.见到朋友养的宠物,应立刻用脚踢它.不得有称赞其十分可爱之行为.
八.拿到假钞,应用它向老太婆买口香糖.不得有向警方报案之行为.
九,欣赏戏剧,见到曹操,秦桧等角色陷害忠良,应起立鼓掌.不得有害怕邻座指责,不敢声援之行为.
十,遇到比自己更坏的坏人,应设法将对方干掉.不得有虚心求教,甘拜下风之行为.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11 1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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