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7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hiunyao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77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分享] [转贴]老人求职
黄昆岩】

美国的老人,正在积极求职。

何谓老人?依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所谓老人,是指已满六十五岁的人。在美国学术界,一直到一九八○年代,六十五岁也是必须退休的年龄,但这门槛现在已提高为七十岁。在我国,这年龄到了,教授要每年通过所谓的延退审查,审查不过就退休。

所谓社会的老化,指的是平均寿命增长,老人的比率增加。领先世界的日本人平均寿命,男性是七十八点四岁,女性八十五点三岁,而我国也已达男性七十三点三岁,女性七十九岁的程度。换言之,退休以后的健康老人,有漫长的十年、二十年要过。

美国人的平均寿命,则是男性七十四点六岁,女性七十九点八岁,所以美国老人要过的余生不算短,可以有不少惊喜或骇浪;何况六十五岁往往是活动力最旺盛、联想力最富创意的精华年代呢!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平均寿命还在延长,将来长到哪里很难预料。

根据美国加州统计,一九九八年有百分之十点九的老人在找或已找到工作,但今年二月的统计,这个数目已爬升到百分之十四点九,足足增加百分之四。这些老人回笼工作的原因不一而足,有的为了经济考虑,想找能增添家庭收入的工作,因物价波动、通货膨胀会成为家计压力。

另个原因是健康保险,有无工作会影响健康保险够不够的差异很大,这也是富强的美国一大丑闻;找到工作有了雇主,健康保险较有保障,所以老人求职现象也可了解。然而有更多老人,只觉得待在家里少了与社会接触,损失不小。调查显示,求职老人求职的最大原因,在求保持脑力与体力的活跃性,这两项能力皆需外来刺激,工作岗位的要求,正是这种刺激的重要来源。

我曾参加在地中海遨游的爱之船活动,在健身房里遇到一个退休在家的老外老人,他问我退休后做啥?我告诉他我的「退休经」后,他说:「我也想回去找工作,退休后,早上起来有时不知今天是星期几,让我无聊又恐慌到顶!」他恐怕属于求职老人多数派的一个。

像美国退休人协会表示,愿意加盟帮助老人回笼的雇主愈来愈多,这些都是大卖场,能雇用许多员工;有的公司只雇用每月收入上限以下的老人,以达济助贫穷的目的,我认为,这是积阴德。这些加盟的公司,有智慧、成熟与忠诚等共同赞词给他们雇用的老人。我相信,老人求职的目标非比寻常,又具有上述优点,是值得雇主喜爱的。



     


人要活在当下....才是最幸福的!!!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4-11 13:27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Chiunyao于2005-04-11 13:27发表的 [转贴]老人求职:
黄昆岩】

美国的老人,正在积极求职。

何谓老人?依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所谓老人,是指已满六十五岁的人。在美国学术界,一直到一九八○年代,六十五岁也是必须退休的年龄,但这门槛现在已提高为七十岁。在我国,这年龄到了,教授要每年通过所谓的延退审查,审查不过就退休。
.......
有时候老人积极求职
也会造成工作上让年轻人找不到
会影响很多因素的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9-17 19:50 |
陈丽淑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老人不工作很无聊的
整天看电视ˋ晒太阳
快得自闭症了
还是工作好
不会无聊又有钱赚 表情


路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9-17 20:1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492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