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59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刘宗兴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帖】微波炉使用十忌
一、忌超时加热:食品放入微波炉解冻或加热,若忘记取出,如果时间超过2小
时,则应丢掉不要,以免引起食物中毒。

二、忌将普通塑胶容器放入微波炉加热:一是热的食物会使容器变形,二是普
通塑胶会放出有毒物质,污染食物,危害人体健康。

三、忌将肉类加热至半熟后再用微波炉加热:因为在半熟的食品中细菌仍会生
长,第二次再用微波炉加热时,由于时间短,不可能将细菌全杀死。冰冻肉类
食品须先在微波炉中解冻,然后再加热熟食。

四、忌使用金属器皿:因为放入炉内的铁、铝、不锈钢、搪瓷等金属器皿,微
波炉在加热时会与之产生电火花并反射微波,既损伤炉体又做不熟食物。

五、忌再冷冻经微波炉解冻的肉类:因为肉类在微波炉中解冻后,实际上已将
外面一层低温加热了,在此温度下细菌可以繁殖,虽再冷冻可使其繁殖停止,
却不能将活菌杀死。已用微波炉解冻的肉类,如果再放入冰箱冷冻,必须加热
至全
熟。

六、忌使用封闭容器:加热液体时应使用阔口容器,因在封闭容器内食物加热
产生的热量不容易散发,使容器内压力过高,易引起喷爆事故。即使在煎煮带
壳食物时,也要事先用针或筷子将壳膜刺开,以免加热后引起爆裂、飞溅弄脏
炉壁。

七、忌使保鲜膜接触食物:使用保鲜薄膜时,在加热过程中最好不要让其直接
接触食物,可将食物放入大碗底,用保鲜膜平封碗口或不用保鲜膜而直接用玻
璃或瓷器盖住,这样也可将水汽封住,使加热迅速均匀。在取出食物前,可将
保鲜膜刺破,以避免它黏到食物上。

八、忌油炸食品:因高温油会出现飞溅导致明火。如万一不慎引起炉内起火
时,切忌开门,而应先关闭电源,待火熄灭后再开门降温。

九、忌将微炉置于卧室:同时应注意微波炉上的散热窗栅不要被物品覆盖。

十、忌长时间在微波炉前工作:开启微波炉后,人应远离微波炉或人距离微波
炉至少在1米之外。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04-17 20:2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320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