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37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an102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计外计化明为暗
各位道友~有没有发觉一次事~~
素素被金封的~太顺利了~
还有剑子也被偷袭的太顺利了~

我来说明一下剑子~
剑子在圣踪被金封后~有去找佛剑讨论解封之法~
佛剑有说~此功夫是刚柔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man1022在2005-05-08 01:03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APNIC | Posted:2005-04-25 12:42 |
hottea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别想太多了..看下去就知是不是了.叶小钗和屈世途会不会知..要是我是编剧一定编他们不知..所以他们不会知..因为要是知了就很明显知圣踪是坏人.圣踪被金封时应该会一掌狠狠打爆金封让他死无全尸..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5-04-25 14:57 |
man102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素素不是最爱装死~哪有没有可能是故意地~~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5-04-25 17:27 |
pigpig5442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过有时表现出来也很白痴,真不知道到底编剧是怎么编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5-04-25 20:04 |
man102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圣踪不是有跟邓王爷说过~剑子需要100%的证据才会制裁~
哪~正因如此~所以剑子就必需要冒险~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APNIC | Posted:2005-04-25 22:48 |
uuooii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他们应该化明为暗比较有可能
不然剑子被k爽的喔
素素被封前还做一件事… 表情


FamilyCenter 家园互联网
http://www.family...com.tw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台湾索尼 | Posted:2005-04-25 22:58 |
剑影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对ㄛ 剑子要证据用将计就计引出圣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04-25 23:0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199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