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8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hiunyao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77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东 欧][转贴] [芬兰]赫尔辛基
打造人文科技新都






芬兰首都赫尔辛基,是一座富裕而美丽的北欧城市,市中心的海港、市区内大量规画的绿地及周围的森林自然美景,提供市民及旅客优越的生活空间,再加上历代统治者留下来的特色建筑,成为人文之旅的好主题。

赫尔辛基最早创建于1550年,当时芬兰处于瑞典统治时代,瑞典国王加斯塔斯瓦沙 (Gustav Vasa),在万他河(Vantaa River)口建立起港口,以和爱沙尼亚的塔林竞争波罗地海的贸易利益,同时在17世纪中,把市中心迁移至目前的位置。

1809年瑞典被苏俄打败,把芬兰割让给苏俄,俄国沙皇于1812年将芬兰首都由托尔库 (Turku)迁至赫尔辛基,同时展开都市建设,建筑风格和圣彼得堡的新古典主义相同。

主办1952年奥运 赢得友善城市美誉

1917年芬兰独立,赫尔辛基持续维持首都的地位,独立后兴建的建筑物,则展现古典主义及实用功能的特色。独立后的芬兰,虽曾卷入二次世界大战战火,不过,摆脱战争后,争取到1952年奥运会主办权,许多设施因运而生,像奥林匹亚运动场及高塔、奥林匹亚码头等,该运动会成功主办,让赫尔辛基赢得「最有效率及友善的奥运城市」美誉。

近代的赫尔辛基,在传统及现代化的矛盾中,取得和谐并存的机制,其市区人口约56万,加上周边的卫星城,成为一座120万人口的北欧都会,人们享受充足的大自然之美和现代科技的便利,使到访的旅客,也感染到当地高人一等的生活品质。赫尔辛基的市容也相当有变化,在城周遭共拥有315座岛屿,海岸线长达98公里,提供人们绝好的休闲活动场所。

地广人稀 宽敞生活空间羡煞台湾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芬兰于1995年即加入欧洲联盟,并于2002年全面采用欧元货币,是北欧国家中唯一采用欧元的国家,这个人口仅520万的国家,面积达33万8千平方公里,和台湾的地窄人稠相较,生活空间大为宽敞不在话下。

由于森林覆盖芬兰69%面积,树种以桦树、松树及杉木为主,因此林业发达,制纸业也相当重要,早年占芬兰总出口的50%,目前降至37%。芬兰人也是破冰船的建造高手,全球60%的破冰船均在芬兰建造,而国际豪华邮轮约25%也出自其造船厂。

现代高科技产能,也大幅取代传统产业,芬兰目前最为国际知名的Nokia企业,一提起Nokia,芬兰人脸上便泛起光彩,而芬兰人大量持用手机,据统计,每百名赫尔辛基市民,便有91人持有手机。

由于曾受过瑞典统治,瑞典语及芬兰语均列为芬兰国语,其中赫尔辛基约有6%人口说瑞典话、88%人口说芬兰话,而历经百年的苏俄统治,也造就出少数说俄语的赫尔辛基人。从宗教层面看,赫尔辛基72%人口为路德教派 (Evangelical Lutherans),约2%人为希腊正教(Greek Orthodox)。

女性地位高 人文荟萃 富裕傲全球

赫尔辛基以首都之地位,拥有83座博物馆、7所大学及学院、约840家餐厅、旅馆45家。今日的赫尔辛基市长是女性,芬兰总统也是女性,而全国约200名的国会议员中,约70多名为女性,芬兰这个国家女性地位高不言可喻,同时值得一提的是,芬兰女性于1906年即获选举权,是全欧最早赋予女性选举权的国家。

芬兰是唯一不在斯堪地那维亚地区的北欧国家,目前是北欧五国中,唯一采用欧元的国家,这个国家虽曾历经瑞典、帝俄的统治,带给人民诸多痛苦经验,然而今日的芬兰,却以富裕、高所得及高社会福利,傲视全球,在芬兰旅游之际,不禁兴起感慨,希望自己的国家也有向上提升的机会。



     


人要活在当下....才是最幸福的!!!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4-25 12:55 |
peterhsu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分享精采的文章!!!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5-09-24 19:1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01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