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8017 个阅读者
 
<<   1   2   3   4  下页 >>(共 4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太极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头衔:♂梦想旅程★logic★♀   ♂梦想旅程★logic★♀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影评推荐
推文 x33 鲜花 x195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感情][一般] 对方会以什么方式与你分手
你的他被吞进鲸鱼的肚子,你会如何救他?  


A剖开鲸鱼的肚子
B等待鲸鱼喷水
C向鲸鱼洒胡椒粉
D从鲸鱼嘴巴爬进去





















A剖开鲸鱼的肚子
采取剖开鲸鱼肚子这种攻击行动的人,在两人恋情逐渐冷却时,会采取单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强迫方式也会坚持己见,面对这种类型的人,即使无礼取闹,或是泪眼相对,都无法打动对方,不过是徒耗气力,不如勇敢面对接受事实。

B等待鲸鱼喷水
等候鲸鱼不知何时会喷水的人,好的角度来看是顺其自然,或者由你决定,是最为消极的分手方式,比方说,女方以催促婚事将近,他还是一副慢郎中的姿态,部会明确表示意见,这种类型的特征是不敢向对方清楚说明理由。

C向鲸鱼洒胡椒粉
这种世伟晚提出分手的类型,而且决不由自己说分手,坏的方面来说,是属于智慧型情人,他会告诉你,我不是适合你的男人,或和我交往你不会快乐,等较委婉的分手暗示,可以说是较不会受伤害的分手方式。

D从鲸鱼嘴巴爬进去
这种类型的人,意味着坦承与对方交往,若要分手也会试着说福对方同意,甚至会不惜牺牲自己也不会伤害对方,因此,是属于为对方考虑立场的人,尽力不使对方受伤,可说是最理想的分手方式,连回想都是甜美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6-19 20:28 |
kajika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D从鲸鱼嘴巴爬进去
这种类型的人,意味着坦承与对方交往,若要分手也会试着说福对方同意,甚至会不惜牺牲自己也不会伤害对方,因此,是属于为对方考虑立场的人,尽力不使对方受伤,可说是最理想的分手方式,连回想都是甜美的。

嗯...分手要分的完好...不吵不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6-19 22:12 |
张若梅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剖开鲸鱼的肚子
采取剖开鲸鱼肚子这种攻击行动的人,在两人恋情逐渐冷却时,会采取单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强迫方式也会坚持己见,面对这种类型的人,即使无礼取闹,或是泪眼相对,都无法打动对方,不过是徒耗气力,不如勇敢面对接受事实。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5-06-19 23:06 |
stop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发文大师奖
头衔:天泣神叹天泣神叹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39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剖开鲸鱼的肚子
采取剖开鲸鱼肚子这种攻击行动的人,在两人恋情逐渐冷却时,会采取单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强迫方式也会坚持己见,面对这种类型的人,即使无礼取闹,或是泪眼相对,都无法打动对方,不过是徒耗气力,不如勇敢面对接受事实。

呃... 表情
我不太想说他准耶...不过解析说的不错 表情


I will climb the highest mountain.
I will swim the deeper sea.
爱就像一种解不开的魔咒,与你再次解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06-19 23:57 |
agave00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剖开鲸鱼的肚子
采取剖开鲸鱼肚子这种攻击行动的人,在两人恋情逐渐冷却时,会采取单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强迫方式也会坚持己见,面对这种类型的人,即使无礼取闹,或是泪眼相对,都无法打动对方,不过是徒耗气力,不如勇敢面对接受事实。

的确一旦无感觉了就要早点分开的好~再在一起也只是徒增伤心而已~~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06-20 01:17 |
jackwade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4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剖开鲸鱼的肚子
采取剖开鲸鱼肚子这种攻击行动的人,在两人恋情逐渐冷却时,会采取单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强迫方式也会坚持己见,面对这种类型的人,即使无礼取闹,或是泪眼相对,都无法打动对方,不过是徒耗气力,不如勇敢面对接受事实。


我会勇敢的 表情
想说选开肚子比较实际,没想到答案也很实际阿 XD



遇到瓶颈还不是最惨的,惨的是过了瓶颈......还有瓶塞...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6-20 09:36 |
阴天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剖开鲸鱼的肚子
采取剖开鲸鱼肚子这种攻击行动的人,在两人恋情逐渐冷却时,会采取单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强迫方式也会坚持己见,面对这种类型的人,即使无礼取闹,或是泪眼相对,都无法打动对方,不过是徒耗气力,不如勇敢面对接受事实。

痾....我比较符合D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7-25 18:56 |
ken29069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D从鲸鱼嘴巴爬进去
这种类型的人,意味着坦承与对方交往,若要分手也会试着说福对方同意,甚至会不惜牺牲自己也不会伤害对方,因此,是属于为对方考虑立场的人,尽力不使对方受伤,可说是最理想的分手方式,连回想都是甜美的。 马上加入数位男女荣誉会员,福利送给您

不要分是最好的 永远在一起 直到世界终结 呵呵 表情


~枫落的那一天,将是我和你相遇的季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7-27 12:53 |
Work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8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剖开鲸鱼的肚子
采取剖开鲸鱼肚子这种攻击行动的人,在两人恋情逐渐冷却时,会采取单刀直入的分手方式,即使是强迫方式也会坚持己见,面对这种类型的人,即使无礼取闹,或是泪眼相对,都无法打动对方,不过是徒耗气力,不如勇敢面对接受事实。


好像不怎么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7-27 12:59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B等待鲸鱼喷水
等候鲸鱼不知何时会喷水的人,好的角度来看是顺其自然,或者由你决定,是最为消极的分手方式,比方说,女方以催促婚事将近,他还是一副慢郎中的姿态,部会明确表示意见,这种类型的特征是不敢向对方清楚说明理由。




我觉得要看看个人吧
有时候要说清楚比较好啦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07 20:48 |

<<   1   2   3   4  下页 >>(共 4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57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