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37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NAE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一般] 機警的歹徒
機警的歹徒

法警提解人犯途中遭遇到歹徒持槍劫囚‧‧‧

法警:「這位大哥,您要帶人走悉聽尊便,但是可不可以請您在車上射幾個彈孔,讓我回去好交差。」


歹徒聽了法警的話之後,就意思意思的在車的玻璃上射了兩、三個彈孔。


法警:「大哥啊!可不可以請您在車內再多射幾個彈孔,要不然我回去實在沒有辦法做交代啊!」


歹徒這回想也不想,朝著法警的大腿開了一槍,就將囚犯帶走,臨走之時還撂下一句話:「你以為我沒有聽過『卓別林智擒笨賊』的故事ㄏㄡ!想騙我將子彈射完,之後再將我制伏,門都沒有!」。


我ㄉ調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5-06-28 17:03 |
易平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那法警還真是笨,拘泥古法 表情


報給大家一個好康 ( ̄▽ ̄) /
(推薦會員幫忙填一下 : k29571159歐)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14 11:59 |
aa1145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9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妙 我沒聽過"卓別林智擒笨賊" 看來我不適合當歹徒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5-10-26 01:12 |
yearn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哈哈~~小弟也沒聽過"卓別林智擒笨賊"阿~~

真是孤陋寡聞,趕緊看書去嚕,感謝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26 20:46 |
影川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他會不會彈盡之後再有奇招 會有刀子嗎
如果射擊之後沒彈了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10-27 11:27 |
007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通常會殺人滅口吧= = 還讓她回去交猜 想在被抓嗎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2-16 21:01 |
若塵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鮮花 x103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真是夠了 真是電影教壞小孩的最佳版本 表情 表情


如果曾經 重來一次結果相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教育網 | Posted:2009-07-08 13:3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817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