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0146 個閱讀者
 
<<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mkl29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感情][一般] 在愛人面前需再矜持點嗎?
在喜歡的人面前常常有兩種極端的表現,一種就是太ㄍ一ㄥ、ㄍ一ㄥ過頭了,一種就是太不ㄍ一ㄥ,話太多了!今天就進入你的潛意是來看在你喜歡人面前需要再ㄍ一ㄥ一點嗎?

題目:你跟朋友一起玩躲避球,假如你被人砸到,你猜你會被砸到哪裡?
1、背部。
2、肚子。
3、手或腳。

解析:
1、選「背部」的朋友【不需要再ㄍ一ㄥ】。已經很ㄍ一ㄥ的你再ㄍ一ㄥ下去當心最後苦的是自己:這類型的人很大女人或大男人主義了,因為太ㄍ一ㄥ的緣故常常讓人覺得很不好伺候,即使自己心裡很有意思,可是因為太ㄍ一ㄥ的緣故常常讓對方吃閉門羹,往往在對方放棄之後才懊悔不已。

2、選「肚子」的朋友【需要再ㄍ一ㄥ一點】。自然隨性過了頭的你,當心對方被你大剌剌的行為嚇跑:這類型的人覺得雙方在一起開心最重要,想要說什麼就說什麼,一切自然就好了,可是會讓對方覺得跟之前的形象差太多了,夢想有幻滅之虞。

3、選「手或腳」的朋友【要ㄍ一ㄥ對地方】。常常ㄍ一ㄥ錯地方的你,對方會被你ㄍ一ㄥ的莫名其妙:這類型的人在愛情中分寸無法拿捏的很好常常ㄍ一ㄥ錯地方,有時候會讓對方覺得他是不是頭殼壞掉。


【我的記錄】

3、手或腳。

【心得感想】

呵呵~頭殼壞掉~好像有這樣過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世新有線 | Posted:2005-07-11 23:04 |
ㄚㄚ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選「背部」的朋友【不需要再ㄍ一ㄥ】。已經很ㄍ一ㄥ的你再ㄍ一ㄥ下去當心最後苦的是自己:這類型的人很大女人或大男人主義了,因為太ㄍ一ㄥ的緣故常常讓人覺得很不好伺候,即使自己心裡很有意思,可是因為太ㄍ一ㄥ的緣故常常讓對方吃閉門羹,往往在對方放棄之後才懊悔不已。


準準準 表情 表情
或許我真的太ㄍㄧㄥ了
才會錯失一個我深愛的男人
不過我已記取教訓
所以我找到一個
他愛我
我也愛他的男人


追求幸福真的有那麼難嗎??
為何我的快樂之中帶有一絲遺憾...........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12 01:11 |
Coolgirl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選「背部」的朋友【不需要再ㄍ一ㄥ】。已經很ㄍ一ㄥ的你再ㄍ一ㄥ下去當心最後苦的是自己:這類型的人很大女人或大男人主義了,因為太ㄍ一ㄥ的緣故常常讓人覺得很不好伺候,即使自己心裡很有意思,可是因為太ㄍ一ㄥ的緣故常常讓對方吃閉門羹,往往在對方放棄之後才懊悔不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馬來西亞 | Posted:2005-07-12 01:31 |
憶長存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3、選「手或腳」的朋友【要ㄍ一ㄥ對地方】。常常ㄍ一ㄥ錯地方的你,對方會被你ㄍ一ㄥ的莫名其妙:這類型的人在愛情中分寸無法拿捏的很好常常ㄍ一ㄥ錯地方,有時候會讓對方覺得他是不是頭殼壞掉。


表情 位啥都那ㄇ準=。=
真ㄉ都ㄍㄧㄥ錯呢..


Just go my way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12 09:48 |
neko小貓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2、選「肚子」的朋友【需要再ㄍ一ㄥ一點】。自然隨性過了頭的你,當心對方被你大剌剌的行為嚇跑:這類型的人覺得雙方在一起開心最重要,想要說什麼就說什麼,一切自然就好了,可是會讓對方覺得跟之前的形象差太多了,夢想有幻滅之虞。

真的是這樣嘛?所以對方才會選擇默默離開嘛???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12 10:32 |
ericabye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5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選「背部」的朋友【不需要再ㄍ一ㄥ】。已經很ㄍ一ㄥ的你再ㄍ一ㄥ下去當心最後苦的是自己:這類型的人很大女人或大男人主義了,因為太ㄍ一ㄥ的緣故常常讓人覺得很不好伺候,即使自己心裡很有意思,可是因為太ㄍ一ㄥ的緣故常常讓對方吃閉門羹,往往在對方放棄之後才懊悔不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5-07-14 00:34 |
vi7k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3、選「手或腳」的朋友【要ㄍ一ㄥ對地方】。常常ㄍ一ㄥ錯地方的你,對方會被你ㄍ一ㄥ的莫名其妙:這類型的人在愛情中分寸無法拿捏的很好常常ㄍ一ㄥ錯地方,有時候會讓對方覺得他是不是頭殼壞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14 11:36 |
呆妹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哈哈~我是
3、選「手或腳」的朋友【要ㄍ一ㄥ對地方】。常常ㄍ一ㄥ錯地方的你,對方會被你ㄍ一ㄥ的莫名其妙:這類型的人在愛情中分寸無法拿捏的很好常常ㄍ一ㄥ錯地方,有時候會讓對方覺得他是不是頭殼壞掉。

我真的像頭殼壞掉咩><? 處女座的神經質嗎...

我老公是
1、選「背部」的朋友【不需要再ㄍ一ㄥ】。已經很ㄍ一ㄥ的你再ㄍ一ㄥ下去當心最後苦的是自己:這類型的人很大女人或大男人主義了,因為太ㄍ一ㄥ的緣故常常讓人覺得很不好伺候,即使自己心裡很有意思,可是因為太ㄍ一ㄥ的緣故常常讓對方吃閉門羹,往往在對方放棄之後才懊悔不已。

呵呵~ 好準>"< 魔羯座的超愛ㄍ一ㄥ!!!!


*有些事情現在我們無力改變〃但至少我們還可以期待未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14 14:52 |
skygp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2、選「肚子」的朋友【需要再ㄍ一ㄥ一點】。自然隨性過了頭的你,當心對方被你大剌剌的行為嚇跑:這類型的人覺得雙方在一起開心最重要,想要說什麼就說什麼,一切自然就好了,可是會讓對方覺得跟之前的形象差太多了,夢想有幻滅之虞。

我的確蠻隨性的
但自認不會隨性過頭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14 15:31 |
紫天藍心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2、選「肚子」的朋友【需要再ㄍ一ㄥ一點】。自然隨性過了頭的你,當心對方被你大剌剌的行為嚇跑:這類型的人覺得雙方在一起開心最重要,想要說什麼就說什麼,一切自然就好了,可是會讓對方覺得跟之前的形象差太多了,夢想有幻滅之虞。

我會隨性嗎?不會耶。我很ㄍ一ㄥ的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7-15 09:23 |

<<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868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