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49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3370623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 鮮花 x10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保險][台灣] 保險金信託 真正照顧摯愛
蘋果日報--94/10/23

【張慧雯╱台北報導】

專業人才 專業建議
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業務經理張齊家表示,保險金信託是以保險金為信託財產,由保險受益人與銀行信託部簽訂保險金信託契約。一旦發生理賠或給付滿期保險金時,由保險公司直接將保險金交付受託人,依契約約定管理運用(如定存、債券或基金等),受託人再依契約約定方式,將保險金與信託收益分配給受益人,並於信託契約終止時,交付剩餘信託財產給受益人。
透過成立保險金信託的方式,等於是事前將未實現的保險金預作規劃,被保險人不但可超越時空限制,依照自己的意見安排保險金,更可委託專業人才來管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 | Posted:2005-10-23 06:45 |
m-johnso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沒錯沒錯
可是阿
有些公司還沒有和保險金信託合作
所以還是必須用支票繳交保險金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23 18:3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11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