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08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asperRic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校園] 點名的檻尬
大二的時候,上法律課,
我們法律老師有個癖好,喜歡提問,

提問之前必高聲重復一遍問題。


有一次正在上《民法通則》,突然老師又提高聲音開始提問,

所有同學都恐懼地盯著老師,惟恐被喊到,

因為老師以提問來代替 點名,

因為是看著點名冊提問的,所以大家都不必低下頭


”1班25號!”老師點道。


一片沉默(張三正在發呆)……


”25號--張三!來了沒有?”老師重復道,

刷!整個教室的人都看著張三。


”沒來!”張三大叫。

全班人都愣了!不過很快又開始佩服張三的勇氣了。


“怎麼沒來的?”老師又問。

“他病了!”張三無奈,只得撒謊,全班一陣哄堂大笑。


“你是他宿舍的嗎?”對於莫名其妙的大笑,老師也被搞糊塗了。

“是的。”面對老師的盤問,張三臉都綠了。


“太不像話了,回去告訴他,讓他下午到辦公室來找我!”

全班同學又是一場大笑。


“啊?!好。”

張三頭皮都開始發麻了,

下午找誰替我去挨罵呢?就李四吧,唉,又得請那小子吃一頓了。


張三正在為逃過一個問題而慶幸,


老師又補充道:“那這個問題你替他回答吧?”


“啊!?”張三極不情願地站起來,鬱悶之情可想而知,

教室裡已經有人笑痛肚子了。


“老師,能不能重復一下您問的問題?”

“啊!!這個問題我已經重復了三遍了,你怎麼上課的?”

“不好意思,我沒聽清!”張三額頭上已經有汗珠了。

“那好我再重復一遍……”

“我報告老師,這個問題我不會回答。”

張三想反正是一死,何必死得那麼窩囊呢,於是理直氣壯起來。



”那好,下午2:00和張三一起到我辦公室來!”


所有同學都笑到噴血。


[ 此文章被Zwisely在2005-03-18 19:13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4-11-30 23:59 |
JayU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不能笑...因為這個世界有報應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2-01 04:07 |
jamikan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0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樓上的是學生厚
還有偷偷翹過課厚
抓到囉 表情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9-14 22:16 |
青澀蘋果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那人真是太倒霉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9-18 23:02 |
若塵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鮮花 x103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突然想起公車上的那個動畫 表情 表情


如果曾經 重來一次結果相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6-01 11:4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002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