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9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ilky1689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成人] 如何使用珍珠粉养颜固胎
珍珠粉一直是价钱昂贵的天然保养中药才之一,在古代是女人养颜美容、治疗妇女疾病的圣品;而生一个白皙可爱的是很多父母的希望。因此,可养颜、美容、固胎的珍珠粉便为人们津津乐道。但问题是孕妇可以吃吗?甚么时间吃?怎么吃?这么贵,如何避免买到假的?
珍珠的形成和历史

用珍珠粉治病,最早见于梁代陶弘景所着的《本草经集注》。《本草纲目》载:「珍珠涂面,令人好颜色……治难产,解痘毒……」 怀孕的准妈妈由于雌性激素和黄体激素分泌增加,会刺激黑色素分泌,因此脸上、颈部、乳晕、乳头、腋下、外阴部、腹股沟及大腿上方内侧都有变黑的现象,而且从耻骨至肚脐的腹部中央会出现一条「黑纹」。所以利用珍珠粉养颜美容固胎的想法,就常常在孕妇心中浮动着,但是也有一些疑惑存在;如何正确使用珍珠粉,以及如何辨别珍珠粉的真伪呢?

如何区别珍珠粉的优劣品质

选择的珍珠品种好坏、制造方法的不同,决定珍珠粉的优劣。一般来说,质细气微、味淡的就是优等珍珠粉;腥味较重、气味不好的就是劣等珍珠粉。同样的珍珠用不同方法制造的珍珠粉,质量也有所不同。传统制造珍珠粉,先将珍珠洗净,用布包好,同整容共煮约二小时,取出,夜露1-2次,研末极细,干燥备用。此种优质珍珠粉倒在水中能形成悬浮液现象,且能溶于胃酸,既能保留珍珠粉的全部有效万分,又使珍珠粉的吸收率提高。目前市面上的珍珠粉,有的是珍珠蚌壳研磨成的,价钱、品质和真品有天壤之别。

珍珠粉的正确使用法

时间:怀孕六个月开始。
剂量:0.5克每次,每日一次。一般怀孕期间吃一到二两即可。
宜忌:前置胎盘者、常有子宫收缩阵痛恐有早产者不宜(因珍珠是感月而胎,性寒,为水精所孕,属阴而能降坠)。

注意:磨粉时必须磨成极细腻粉状,否则不易吸收,容易伤胃。

睡前先彻底清洁脸部:先洗脸,再以0.3克的珍珠粉加入少许矿泉水,均匀融化后轻拍脸部,过二十分钟再以清水洗净,可使脸部美白有光泽!

珍珠粉的成分及妙用

现代药理研究,珍珠粉主要成分有碳酸钙、牛磺酸、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并含有人体所需的氨基酸(甘胺酸、甲硫胺酸、丙胺酸、亮胺酸、谷胺酸等),其作用如下。

牛磺酸:可有效调节人体中枢神经及内分泌,助睡安眠。
甘胺酸、甲硫胺酸:有助于全面而持久地改善肤质,具有祛斑、除痘、美容延迟衰老、改善人体内分泌、促进新陈代谢、增强体质的作用。

珍珠粉:除上述作用外,珍珠粉还具有安神定惊、清扫解毒、消炎止痛的作用,对治疗神经衰弱、十二指肠溃疡、容易感染上呼吸道疾病、小儿夜啼易惊醒多汗、口疮久不愈、咽喉痛等症有疗效。

真假珍珠分辨方法

1、表面观察法用十倍放大镜观察珍珠表面,能看到像沙丘被风吹的形状的是真珍珠;看到类似鸡蛋表面那样高低不平的形状为人造珍珠。

2、磨擦法用两颗珍珠互相磨擦,有粗糙感的是真珍珠,有打滑感的是假珍珠。

3、溶液浸泡法把珍珠放入丙酮溶液中摇振数分钟,光彩如常的是真珍珠,表面光彩消失的是假珍珠。

4、检查珍珠的切面 真珍珠的切面呈现同心圆的断面。
使用珍珠粉的美白秘诀

防晒:昼避免在阳光最强的上午11点至下午3点外出,以免刺激黑色素的产生。
吃得巧:珍珠粉价格昂贵,如果舍不得买的话,多喝牛奶、多吃鹇文蛤也可以有异曲同工之效。此外,牛奶、蔬菜、水果中含有丰富的维生 素群,可使肌肤健康,胎儿壮!避免咖啡、烟酒、炸烤、辛辣、腌渍感咸品、油腻、巧克力等刺激性食品,以免刺激肌肤长斑。

清洁及适度保养:每天早晚以无刺激性、无香精、无酒精的洗面乳来清洁、按摩脸部,洗后涂抹收敛水及保温乳液,如有必要的话,再选用具有保温成分、无刺激性香料的化妆品,化淡妆即可。

情绪稳定:保持心情愉快,睡眠充足,脸色自然白皙无瑕有光泽!

资料来源:【中国食疗网】
http://hk.epochtimes.com/b...1122104.htm


第一次看到珍珠粉"固胎"的报导
以前只知道养颜美容的功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17 12:0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436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