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349 个阅读者
 
<<   1   2  下页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心斋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29.30集的感想
原本挺期待这二集的
对燕归人.宵.愁落与羽人之间的混战..和新人物的好奇
不过..看完后却有点失望!
首先..燕羽四人的极端相对,是以一击作结,燕归人攻宵.愁落攻燕归.宵救燕.羽救宵..最后,由于要帮助愁落救父,而羽燕联手挡住公法庭与法门的联军,让愁宵二人去救人(虽然还是没救成)
但这一段里,看到公法庭人马连是非黑白都没问清,就将羽燕愁三人打入宵的同伙,冠以十恶不赦的罪名,就觉得火大!
尔后,法门的人认为公法庭无用,救助于他们的师伯卫无私,卫无私光凭一面之词就认定宵有罪,愁落暗尘亦同罪,并兴师去愁落家要问人死罪,只因凌威等人不肯告知愁的下落,就视其同罪,不但杀人戒还将倾君怜等人绑回,威胁要愁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2 20:06 |
MAKODO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梵天总算在30集出现.................一团光影了 表情

不过配音怪怪的

然后梵天又要万圣岩双尊到七重台集合

莫非要现身了 表情

另外,偶很期待一步莲华的配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2 21:08 |
心斋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但是....找他出来的是昭穆尊
那个神秘蓝衣人的嫌犯
非常怀疑他的动机llllb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3 00:13 |
红太阳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2集满不错看的尤其小钗护圆儿那一段
真是感动阿.....
不过这集有出了一个垃圾...就是法门的卫无私 表情
感觉和法无吾没啥差别阿...看了真让人生气..... 表情


『失去了不能追回,仇恨不能弥补什么,是欠的就该放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台湾索尼 | Posted:2006-05-13 01:34 |
蔚蓝海域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单单看小钗那一战就值回票价了.
女后的实力真是猛.
反观夜重生真是逊色太多了.. 表情


雅币破亿之路.不由分说
我的部落格http://blog.xuite.net/lipoyi0117/0117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3 02:21 |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很忙又很闲的家伙很忙又很闲的家伙

级别: 副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动漫画讨论
推文 x87 鲜花 x468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那个法门的,根本是瞎搞来的,应该不会活很久,我猜的!
别人杀人就要偿命,他一出来就做掉2个,还想活多久~"~
一步莲华,一字辈的,很屌的!!想不到上面还有..........真雪特!
释都令,看来也不长寿了,差不多了!
这个混水,梵天应该会被拖出来了!
他应该感冒了,以前高八度的音,现在好像只有高没2-3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3 02:30 |
a0112417542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看了叶小钗那段真的值回票价...

真令人感动阿ㄒ. ㄒ

真不知道法门出来干麻的...

这种三流教派也跟三教齐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4 11:36 |
spywang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最近的剧情看起来确实令人不悦
从西风的死..已经开始为收人而收人
到圆儿的死得其惨
再到法界乱糟糟的卫先天 莫名其妙的逻辑 竟杀死 凌威及雨中岘
为收人而收人的态势表露无疑
不知道 这个是不是影射 目前的法律界乱象频仍 是不是 法律界人士也该出来抗议一下
如此丑化法律界 实在是令人无言
基于育教于乐 是不是该稍微的调整一下 告诉大家 真正的窝藏人犯是该判何罪?

依中华民国刑法
第 164 条
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脱逃人或使之隐避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意图犯前项之罪而顶替者,亦同。

第 167 条
配偶、五亲等内之血亲或三亲等内之姻亲图利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脱逃
人,而犯第一百六十四条或第一百六十五条之罪者,减轻或免除其刑。

罪不至死啊 更何况还有最近亲属间的某些情况是可以酌减的 因为虽然是法理之外 但是情理之中啊
法律又怎么可以如此难为人心

总之..最近的剧情真是越看越失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5-15 19:15 |
tzong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法家?原来是个不讲法,不守法的集团。
就只因为不说出亲人的去处就被认为其罪该死,
实在眼中只见得到自己,无法无天到了极点。
还配称法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6-05-15 20:37 |
dmzj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才想说法无吾终于死了
我可以好好的看pili了
结果又出来一个垃圾
气死我了 表情 表情 表情

另外~2x集时鬼梁不是要杀圆儿
然后被一个用龙卷风拖住时间好让圆儿逃走的那个人是谁??

剑痴再+1
我每看到这段就都会莫明的紧张
独自面对两大魔头而不弃硬干
真是硬汉子一条
难得叶小钗这有男子气概
真是一看再看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6-05-15 22:41 |

<<   1   2  下页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394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