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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ntoney1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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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資訊] 車輛加裝擾流板 明年起列驗車項目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喜歡耍酷的車主注意了,明年1月起,車輛加裝擾流板、尾翼、裙部等車身套件,或是改裝排氣管,都要列入驗車項目。
  原本被列為不得改裝項目的防撞桿和氙氣頭燈,在立委、車廠、車主反彈下,交通部收回成命,改列可以改裝項目,只要合法車廠出具改裝證明即可,車主申請文件也大幅簡化,取消發票、免稅證明等資料。
  配合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月1日上路,交通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正草案」及裁罰基準表等子法,將原本不管制的擾流板、尾翼、裙部等車身套件、排氣管,以及大型車加裝輔助階梯等列入檢驗項目,明年1月起,車主改、加裝設備雖然不必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定檢時將會加驗。
  根據規定,車主加裝擾流板、尾翼、汽車裙部不得突出車身兩側及前、後方,不得有銳利邊角及阻礙駕駛人視線,以免危及行車安全。
  改裝排氣管明訂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排氣管不得突出車身兩側,且最低點與地面距離不得少於1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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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昨天新訂定的規則看來~~~
原場出場的空力套件樸素不誇張應該都在合法範圍之內
但是最低點與地面距離不得低於地面10公分(指全車身?指排氣管?)
也就是說改避震器降車身只要最低點高過地面10公分即可嗎?(好像訂不清楚) 表情

但是終於再法規上有改善合理化一些些了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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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了車有人會想要飆車?不改車還是有人亂開車?
改與不改端看車主個人想法觀念
改一定會違法?改了一定飆車?改了就是壞人?改了一定不遵守不禮讓?
不改鐵定守法?不改一定不飆?不改是好公民?不改就是會遵守會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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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2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6-06-22 09:46 |
WanLee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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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的車後裝設擾流板,明年需要檢驗,真傷腦筋。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6-22 14:02 |
bibby5210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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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分 我的排氣管就低於十公分了.....而且沒改過這樣也算嗎??
他應該是說車子改成大小包的車身裙部不能低於10公分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6-22 1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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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bibby5210於2006-06-22 14:06發表的 :
十公分 我的排氣管就低於十公分了.....而且沒改過這樣也算嗎??
他應該是說車子改成大小包的車身裙部不能低於10公分吧

恩...所以我打問號阿!!!
新聞稿內容並沒有寫清楚所謂10公分指哪範圍的規範~
我會去查清楚低 到時再告知大家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6-06-22 1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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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險....不過....
依照慣例實際規定因該有模糊地帶
我猜想還會在修正吧~~


我以什麼都不會為榮...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6-06-22 22:22 |
YukiPhoenix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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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加裝擾流板、尾翼、汽車裙部不得突出車身兩側及前、後方,要不超過後方有點困難說...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6-22 2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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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yentoney1於2006-06-22 09:46發表的 車輛加裝擾流板 明年起列驗車項目: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喜歡耍酷的車主注意了,明年1月起,車輛加裝擾流板、尾翼、裙部等車身套件,或是改裝排氣管,都要列入驗車項目。
  原本被列為不得改裝項目的防撞桿和氙氣頭燈,在立委、車廠、車主反彈下,交通部收回成命,改列可以改裝項目,只要合法車廠出具改裝證明即可,車主申請文件也大幅簡化,取消發票、免稅證明等資料。   配合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月1日上路,交通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正草案」及裁罰基準表等子法,將原本不管制的擾流板、尾翼、裙部等車身套件、排氣管,以及大型車加裝輔助階梯等列入檢驗項目,明年1月起,車主改、加裝設備雖然不必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定檢時將會加驗。
.......


1.哇、那這樣IMPREZA GDB等多款車款、不就可以安然度過了,真好。不愧是我最愛的車。
2.測群等不得超過車身?關於這點看不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6-22 2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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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妻夫聰凱於2006-06-22 23:11發表的 :
1.哇、那這樣IMPREZA GDB等多款車款、不就可以安然度過了,真好。不愧是我最愛的車。
2.測群等不得超過車身?關於這點看不懂。

裙側不得超過車身?
就我現在從監理所得到的消息.......不是單只裙側而已喔 表情

比如:
*汽車前牌照螺絲過長(小細節但是取締重點)
*前保桿空力套件凸出規定(幾乎改大包的都不會過,除非你是原裝進口改裝車)
*加裝保桿定風翼?好像有這玩意.....也不行(不多人裝,但是裝的一定被開這算利器....)
*輪胎鋼圈不得超出車身輪弧之外(不超出輪弧應該都沒事..除非...鋼圈太漂亮....可能會被刁...太顯眼.)
*側裙(裙側)不可超出車身側面
(樸素的樣式應該都不會有問題,特殊造型....就小心點吧!!!但是要注意不違反不得低於距離地面10公分的規定)
*尾翼不得車出車體後方長度之外
(改大隻的...非原廠型錄出現的會被取締..改小小的不超出算安全範圍內)
車身整體最低位置需離地10公分以上(這......我看如果單照字面上解釋....只要有改避震器&鋼圈的幾乎過不了了...請自行調高...避免被開單)

以上是大多數會被查緝重點~大家參考看看摟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6-06-23 0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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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yentoney1於2006-06-22 09:46發表的 車輛加裝擾流板 明年起列驗車項目: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喜歡耍酷的車主注意了,明年1月起,車輛加裝擾流板、尾翼、裙部等車身套件,或是改裝排氣管,都要列入驗車項目。
  原本被列為不得改裝項目的防撞桿和氙氣頭燈,在立委、車廠、車主反彈下,交通部收回成命,改列可以改裝項目,只要合法車廠出具改裝證明即可,車主申請文件也大幅簡化,取消發票、免稅證明等資料。
  配合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月1日上路,交通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正草案」及裁罰基準表等子法,將原本不管制的擾流板、尾翼、裙部等車身套件、排氣管,以及大型車加裝輔助階梯等列入檢驗項目,明年1月起,車主改、加裝設備雖然不必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定檢時將會加驗。
.......

這篇似乎是對應7/1號
路政司會公佈的條文細節而訂定
詳情請看另一篇文章 謝謝!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6-06-23 1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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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大大你ㄇ有法規的超連結媽~~
還是有監理所或者是行政單位所發出來的文嗎?
車身10公分還是很模糊ㄋ~~~~ 表情 表情



結婚後穩定婚姻生活,賺進人生的一百萬~~~!!^_^

結婚簡單經營很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8-26 1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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