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04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neoscc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79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古文][分享] 曾鞏-《陳書》目錄序

《陳書》六本紀,三十列傳,凡三十六篇,唐散騎常侍姚思廉撰。始思廉父察,梁、陳之史官也。錄二代之事,未就而陳亡。隋文帝見察甚重之,每就察訪梁陳故事,察因以所論載每一篇成輒奏之,而文帝亦遣虞世基就察求其書,又未就而察死。察之將死,屬思廉以繼其業。唐興,武德五年,高祖以自魏以來,二百餘歲,世統數更,史事放逸,乃詔撰次。而思廉遂受詔為《陳書》。久之,猶不就。貞觀三年,遂詔論撰於秘書內省。十年正月壬子,始上之。 觀察等之為此書,歷三世,傳父子,更數十歲而後乃成,蓋其難如此。然及其既成,與宋、魏、梁、齊等書,世亦傳之者少,故學者於其行事之跡,亦罕得而詳也。而其書亦以罕傳,則自秘府所藏,往往脫誤。嘉祐六年八月,始詔校讎,使可鏤板行之天下。而臣等言:「梁、陳等書缺,獨館閣所藏,恐不足以定箸。願詔京師及州縣藏書之家,使悉上之。」先皇帝為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臣等以相校。至八年七月,《陳書》三十六篇者始校定,可傳之學者。其疑者亦不敢損益,特各書疏於篇末。其書舊無目,列傳名氏多闕謬,因別為目錄一篇,使覽者得詳焉。 夫陳之為陳,蓋偷為一切之計,非有先王經紀禮義風化之美,制治之法,可章示後世。然而兼權尚計,明於任使,恭儉愛人,則其始之所以興;惑於邪臣,溺於嬖妾,忘患縱慾,則其終之所以亡。興亡之端,莫非自己致者。至於有所因造,以為號令威刑職官州郡之制,雖其事已淺,然亦各施於一時,皆學者之所不可不考也。而當時之士,自爭奪詐偽,苟得偷合之徒,尚不得不列以為世戒;而況於壞亂之中,蒼皇之際,士之安貧樂義,取捨去就不為患禍勢利動其心者,亦不絕於其間。若此人者,可謂篤於善焉。蓋古人之所思見而不可得,《風雨》之詩所為作者也,安可使之泯泯不少概見於天下哉!則陳之史,其可廢乎? 蓋此書成之既難,其後又久不顯。及宋興已百年,古文遺事,靡不畢講,而始得盛行於天下,列於學者,其傳之之難又如此,豈非遭遇固自有時也哉! 臣恂、臣穆、臣藻、臣覺、臣彥若、臣洙、臣鞏謹敘目錄昧死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6-25 16:5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80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