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936 個閱讀者
 
<<   1   2  下頁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indstorm98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對法律失去信心
最近的新聞中,提及了許多涉及總統的弊案,但律師出身的阿扁兄,似乎總能夠全身而退,就像買股票已設了停損點一般,讓許多人民百姓感到心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10-18 12:43 |
t11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學法律卻玩弄法律,這種人最可恥,
難怪大家都說法律已死,讓人非常
心寒。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 | Posted:2006-10-18 15:21 |
starstar0622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鮮花 x3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因為他目前身份是總統啊
你去看看憲法總統的職權
就知道為何
司法 倒扁 罷免 倒閣 等等
他都沒在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10-18 16:28 |
負二代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以下我所說的不代表政治立場(也無藍綠)。

今天姑且不論他是否有罪,他的所作所為真的讓人產生遐想,今天如果有人冤枉你,相信我們人的反應一定是第一時間出來澄清,但是他都不做任何回應,用"拖"字訣來拖延時間,各位不覺得一位總統,這樣反應恰當嗎?


中部地區要裝監視器 可以找我       中部地區要裝監視器 可以找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6-10-22 10:09 |
SaintChris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7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請大家就事論事^^"

法律版請以法律討論為主,若話題牽涉政治、偏離法律軸心,終將予以鎖文並刪除。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10-22 10:22 |
霞客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2 鮮花 x10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法律真的很深
橫看成嶺侧成峰 遠近高低總不同
我是覺得 要批評之前 先好好讀讀幾年法學的書.

事情絕對不是一廂情願想的那麼簡單.

法律或許有問題 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 不是這樣單向思考可以解釋的清的.


塵與土. 雲和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10-23 00:30 |
akirasendoh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5 鮮花 x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可以的話要麻煩開版的大大跑一趟法院實際看看現行法院的審判過程,您可發現現在的一件case通常開庭的時間(一次庭訊)不會超過15分鐘(官方排程),但實際上的庭訊時間不會超過5分鐘(電影或是電視劇中雙方律師的交叉詢問,傳訊證人.....花了大把時間的樣子....只不過是"電影"),乍看之下是很有"效率"的, 但事實上台灣的積案卻仍是數以千計(以單一法院算.....非全台所有的法院總合喔)

因此說難聽點,大部分的案件都是以和解收場(常是由法官當和事佬),因此"很多"case就簡單的"解決"了....
由此可見,台灣的法院仍有"馬虎"的現象發生,也難怪會有一些奇怪的判決出現

...............這是分隔線

另-開版大提的,常有些人會鑽法律漏洞,事實上此部法律本就非為"現實台灣"所編纂(今天不是來討論政治問題的...請別誤會),不才在下的比喻是要說-裡面有許多的灰色地帶,畢竟這是一部老法律,雖然看起來修過很多次(其實我們修這部法典的範圍跟次數都比不上日本的10分之1)因此也有許多"灰色地帶",當然懂得這些地帶的人就會去鑽,打個比方,去年報所得稅的時候您會有許多"超級有錢人"其所報的稅根本不成比例,相對的,繳稅最多的人反而是一些社會中堅階級(也就是俗稱的白領),但是那些"超級有錢人"他們有"逃稅"嗎答案是....並沒有.他們是"節稅"....也就是藉由某些"灰色地帶"來使自己的稅金減少甚至不用繳,
ex.以前的向政府捐地-捐市值100萬的土地,可以節省公司約3000萬不等的稅金(現已廢除...記得是去年還是今年7月的事吧..)

...................................又是分隔線了

因此解決之道,應該是督導立委(本人確定是用這字眼...畢竟很多立委根本沒幹到自己的本分甚或根本不知道自己該做些啥事..),要求他們修法或制定新的法條來順應時代的需要...

..............................................最後一條分隔線啦

或是乾脆全民依公投法推動一些該有的民生律條(當然這是最難的....畢竟誰要出來當前導車?誰願意犧牲時間?甚或金錢?),與其要因媒體操弄,而對法律失去信心,不如為自己所用的近一份心吧,甘迺迪說過(就是被槍殺的john):別問國家為你做甚麼?問問你為了國家做了甚麼吧?.....共勉之...


人生在世五十載,世間浮華萬物,皆如夢幻泡影,任誰一度得生,豈有不滅是真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6-10-23 23:49 |
jeng6262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有權有勢 ,法律面前我沒事
沒錢沒師 ,法律面前你去死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我呸 ,我是天子,誰敢辦我,便是逆天,難怪一些法界龜兒子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10-27 23:35 |
chaodetest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其實很多問題牽涉到人心以及每個人的考量點不同﹗這是我的看法啦﹗
就以總統的刑事豁免權而言,一般百姓不瞭解法律就算了﹗連懂法律的也是看法各異,所以我倒覺得要加強的是禮義廉恥,而不是完全怪法律訂得不好。
因為訂得再怎麼好,也不可能完全無瑕疵~總是會有一些模糊地帶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01-06 22:25 |
Spsb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牽涉到官員、弊案的刑事案件,能讓人民信服的很少,而我認為這跟檢調體系的關連雖然不小,最重要的還是法律要件過於狹隘。而這不是司法官、司法體系能夠著力改善的,這必須以人民的力量影響立法院,人民必須自覺,不要選出亂七八糟、水準過低的立委,也不要老是讓不著邊際的國族問題、省籍問題來影響選擇,如果人民都以「自己」(而不是政黨、自己人、XX之子)最重視且最優先考量的利益來選擇,自然能夠產生好結果。

法律的修正也是,坦白說,對於公務員、官員、執政者的法律,本就應該是嚴格的,我想大家都從電影得到印象,外國的廉政單位之所以能夠執法大快人心,乃是因為對於貪瀆犯罪的構成要件,採行「推定制」,也就是說,只要某官員的財產有不正常的增加,該官員提不出反證,就推定有罪!台灣現下的法律都是「依證據認定」,貪瀆犯罪的證據並不好偵查,除非整個貪瀆集團有人爆料,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弊案常能被判無罪。

不要期望別人改變,人民必須從自己先改變起。


~Spsb法律服務&資訊網站~
ILF網路法律論壇:http://www.ilf-tw.com/
ILF網路法律部落格:http://lawblog.ilf-tw.com/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7-01-07 02:59 |

<<   1   2  下頁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23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