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869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p8202201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资讯教学] 如何使用命令字元清除病毒
在Windows模式下如果有病毒的存在,通常都会是执行的状态,如果可以关掉之后删除,那当然是最好,但遇到那种死皮赖脸,绑死系统核心,启动安全模式都没办法删档的情况怎么办?那就要藉助命令字元来删除档案啦!
动作前教育
1.要清楚知道档案位置以及其档案之副档名
2.除非该档案用视窗下的强制删档工具无效,否则请不要尝试本教学(因你的所有动作皆无法复原,也不会有任何删除提示)
3.你可以先尝试先在视窗模式中的命令字元试删除看看,如果不行的话再使用开机片启动电脑进入实体DOS模式
4.当有不明白的指令都可以在后面加上/?来查询

命令字元介面介绍

常使用指令介绍
1.cd /d 磁区代号:资料夹名称
这是切换目录用的,可以方便寻找档案位置并执行动作
范例:假设我要移动到C:\Windows,那我指令就要打 cd /d c:\windows ,这样DOS就会把目录切换到Windows资料夹中了
2.cd..
回到上层目录
3.dir/d
用"栏"的方式显示该资料夹中的所有档案
4.del 磁区代号:资料夹名称档案名称
这是删除一般档案使用的删除指令
范例:假设我要删除Windows资料夹中的log.txt这个档案,那我就要键入del C:\Windows\log.txt ,这样log.txt这个档案就会被删除了
5.del/f
这是强迫删除唯读档的指令,如果遇到档案无法删除的状况下,使用这个指令便可以强制删除该档案,但使用此指令有一定的风险
范例:假设我要删除Windows资料夹中的system.tmp这个档案,那我就要键入 del/f C:\Windows\system.tmp ,这样system.tmp这个档案就会被删除了
6.replace 档案所在磁区代号:资料夹名称档案名称 档案目的磁区代号:资料夹名称
这是用来复制档案的指令,当病毒绑死系统核心档案,需要从其他电脑复制相同档案过来时,就可以使用此指令
范例:假设我要复制C:\Windows\explorer.exe这个档案从我的磁片到我的电脑,那就要键入 replace A:\explorer.exe C:\Windows ,这样就可以完成复制档案。
如果要覆盖唯读档案的话,可以在指令后面加上/r参数
7.md 磁区代号:资料夹名称想要建立的资料夹名称
建立新资料夹的指令
范例:假设我要在C:\Windows中建立一个叫做new的资料夹,那我就要键入 md C:\Windows\new ,资料夹就会建立了
8.rd/s 磁区代号:资料夹名称想要删除的资料夹名称
删除资料夹(包含里面所有的档案)的指令
范例:假设我要在C:\Windows中删除一个叫做new的资料夹以及里面所有档案,那我就要键入 rd/s C:\Windows\new ,资料夹就会删除了
9.convert 磁区代号:/FS:NTFS
让使用FAT32档案系统的磁区无痛升级到NTFS档案系统(这个根本教学比较没有关系)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upside) | 理由: 感谢您的参与 让本板区能更加丰富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31 23:31 |
kesnck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鲜花 x10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基本上这只是DOS的基础指令,这还是得配合防毒公司所释放出来的手动清毒办法才有实际作用!



大台北地区有需电脑外派维修请至以下网站与小弟我联系,价格公道实惠。
http://life-fact...v.tw/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6-11-01 17:2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378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