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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yulih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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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贡献奖

级别: 副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笑话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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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分享] 关于户籍法规这一科的废话
「户政人员」这一个类科,打从民国八十五年起,消声匿迹;令人喷饭的是,今年又重见天日。
「户籍法规」正是「户政人员」必考的专业科目,说难不难,但也不见得当「水昆兄」就行;毕竟,大多数人都没有念过!
二十多年前,就曾有一位林老师,辅导过一些考生,也编写过考试用书,有趣的是──不紧稍后有出版社,依样画葫芦〈包括错误〉,就连对岸学者,也引用过林老师的书。
这么多年过去了,如今,这位前辈,已经不再过问世事,而由其一位朋友「徐笠先生」〈一个脑筋不太灵光的滑头〉,自找麻烦,为某出版社重新编写一本新的考试用书,据在下所知,为配合民法亲属编修正,徐笠先生已动手修改此书的部分内容,「据说」已经交稿。
「户籍法规」是一个『法规群』,包括了:户籍法、国籍法以及姓名条例〈以上皆含施行细则〉,法条一定要记熟﹝尤其是五等考试考测验题时﹞。
对了,某些大型户政事务所的网站,有时间的话,不妨进入瞧一下〈一定会有收获〉,还有,内政部的网站,也不妨进入瞧一下〈保证不会让考生「空手而回」〉。
上个月,台中县刚举办过讲习会,曾聘请专家学者莅临讲授,考生如果可能的话,可向服务于户政机关者,设法借来那一份讲习资料。
或许有人会问,那位徐先生,会不会心血来潮,到时搞一个啥「考前重点提示」的,在下不清楚;但有什么疑问想请教徐先生的,「理论上」应该是可以「请」某出版社代为转达的!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07 00:13 |
chuyinglao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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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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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个法科家族来了哦??

不过,这几日倒是蛮多老师建议转这一科的呢!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索尼So-net网 | Posted:2007-08-07 21:10 |
yule3200 会员卡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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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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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又重见天日 表情
蛮多老师建议转这一科 表情
为啥么呢..
我目前没去补习...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索尼So-net网 | Posted:2007-08-07 22:42 |
pegg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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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告知,更了解了一些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8-07 23:01 |
mer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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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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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是今年新增之科目各位大大可以考虑
开板大大所讲的「户籍法规」也已出版,林
清老师也有出书,各位有兴趣的话可至各大
书局看看(大x海也有出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08-10 10:20 |
feby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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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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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考试类型是全申论,或一半选择不半 表情 申论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13 13:11 |
青草茶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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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端有「◎」符号者采申論式与测验式之混合式试题(占分比重各占百分之五十),其余采申論式试题。

各類科普通科目均为:
◎一、国文(作文、公文与测验)。其占分比重,分别为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测验各占百分之二十,考试时间二小时。

※二、法学知識与英文(包括中华民国宪法、法学绪論、英文),采测验式试题,各子科占分比重分别为中华民国宪法、法学绪論各占百分之三十,英文占百分之四十,考试时间一小时。

户政专业科目为:

◎三、行政法
四、移民政策与法规(包括兩岸关系法规)
五、户政法规(包括户籍法、国籍法、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及姓名条例)
六、民法总则与亲属编
七、地方政府与政治
八、人口统计



天空中有许多星星,
还有那黑暗的部份,
为了使星星闪亮而存在的黑暗,
我想我就是那种人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08-17 1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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