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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yulih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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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区: 笑话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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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户籍趣闻之民法亲属编
有位老先生到户政机关,要为新婚的儿子办理结婚登记。承办员审核后,发现结婚证书上依规定应该有两个见证人签章,但还少一个,当然是要退件不能办理。承办员很耐心的向老先生解释,为什么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强调:「按照民法亲属编的的规定,结婚应该有两个见证人,否则这个结婚是属于无效的了。」只见老先生一脸无辜的样子,回答道:「小姐,你说的我大概都听得懂,但是我有一个疑问,请问:什么是民法亲属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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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感想】

法律?所谓「隔行如隔山」,似乎第一步还得弄清楚:法律名称。


[ 此文章被shyulih在2009-01-17 13:48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11 10:05 |
b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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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搞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11 1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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