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單子於2008-01-24 08:53發表的 問~~這句敘述對嗎?(行政法): 訴願人得逕向受理訴願機關提起訴願這句敘述對嗎?(答案是對的)重點在得,表示兩種情況都有可能。把得去掉便成逕(直接)就只對一半。訴願法第58條有說明到"應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所以不是應該是原行政處分機關-->訴願管轄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