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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2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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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當事人不得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的訴訟一問。
下列何種行政訴訟之當事人不得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91初)
A撤銷之訴
B確認之訴
C給付之訴
D以上均不可
答案:A......請問有法條依據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4-14 17:12 |
L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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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行政訴訟法 (民國 96 年 07 月 04 日 修正)
第 183   條 除「撤銷訴訟」外,當事人得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但行政法院認有維護公益之必要者,應於四個月內續行訴訟。
前項合意,應由兩造向受訴行政法院陳明。
不變期間之進行不因第一項合意停止而受影響。


﹒°.﹒‧° ﹒°.﹒‧° ‧°☆∴°﹒°.﹒‧°
      ╭~~*╮ (((((   
      /( '-' ) (' .' )﹒
       /■ ..../■  
____________√√ ...√√_______ 
○oo。海水...捉住幸福ㄉ尾巴○oo。
   ○oo。我把遺憾留在昨天
      因為人生總是向前行○oo。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4-14 1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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