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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hui813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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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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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考情新闻] 民法-禁治产宣告 分两级制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初审通过民法总则编部分条文草案、民法总则施行法部份条文草案,将成年弱智与老人失智纳入成年监护制度,由于现行民法的「禁治产」宣告规定仅采一级制,不够弹性,因此,为符合社会需求,除了将禁治产宣告改为「监护宣告」外,并增加精神障碍和心智缺陷程度较低者的「辅助宣告」,变成二级制。

若顺利三读通过,若法院列为辅助宣告者,「未经辅助人同意」,不得成为独资、合伙营业或为法人之负责人,也不得向借贷、信托、赠与及诉讼行为,藉此保护保护受辅助宣告者的权益,也避免造成工商社会困扰;为配合民事诉讼法修正,该法公布一年半后始实施,且溯及过往。

初审条文将禁治产用语,修正为监护。而「监护宣告」、「辅助宣告」两者差别在于,以需宣告人的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程度为标准,前者较为严重,后者程度较为轻微。原本规定的民法总则为对于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无法处理自己事务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最亲属两人或检察官之声请,进行禁治产宣告。

上午初审通过条文更进一步保护需要宣告的人,未来「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不能表达意思或辨识其意思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亲等内之亲属或社会福利机构之声请,为「监护宣告」;未达前者状况,但仍有需要辅助者,则为「辅助宣告」。

此外,民法亲属编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民法亲属编施行法等法案也修法通过,为符合社会潮流,未来监护开始时,监护人对于受监护的财产不再需要透过「亲属会议」处理,可以由遗嘱指定的人、当地县市政府指派或法院指定之人,于2个月内开具财产清册、陈列法院。为配合法律修正,民法亲属编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公布一年半后始实施。


http://udn.com/NEWS/NATION...55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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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 (by 巧剪人间情) | 理由: 谢谢提供资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固网公司 | Posted:2008-04-19 00:18 |
06110606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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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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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提供这个讯息唷~~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4-19 23:06 |
聿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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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哦!
谢谢你


祝大家金榜题名~
别忘了给楼主鼓励的献花及推荐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4-24 09:11 |
ju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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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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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大提供此讯息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7-25 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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