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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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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部落格贴卡通连接 小六女童挨告
台北市一名小六女童,在知名网站YouTube搜寻到最喜欢的日本卡通「魔女的考验」,还把影片连结放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因此被卡通代理商告进法庭,法官念在少女是初犯且行为轻微,裁定交由父母管教不需审判,但事后家长又接到代理商索赔文件,让女童母亲大骂,代理商太过分。

女童母亲:「我们当庭就认错,也慎重就是说道歉,只是我不能理解的是,对方之后又来一个函,指责我们严重侵害,严重侵害,又要我们10日内去跟他们主动联系,要求赔偿。」

从网路上搜寻到自己最爱的日本卡通「魔女的考验」,小六女童高兴把影片连结贴在自己的部落格里,却因此触犯着作权法,惹来卡通代理商提出告诉。

女童母亲:「非常沮丧不再看这个卡通,任何关于这个卡通的,名字、影片、图片,她都不再碰触,对她的心灵伤害是很大的。」

女童母亲说,少年法庭法官念在小女童是初犯有悔改意思,而且行为轻微,裁定交由父母管教不需审判,他不懂代理商怎么在这之后还来索赔,难道警局做笔录、法院出庭,不足以给一个12岁的孩子教训吗?

卡通代理商蔡先生:「他们去抓到网路上的IP位置,不晓得是个小孩子,都不清楚,到目前为止也没有跟他们索赔。」

孩子有错在先,女童母亲坦承自己管教有疏失,也同意业者有权利主张自己的权益,只是身为卡通代理商该是给小朋友欢乐,维护着作权的方式,以不需要这么强硬,吓坏孩子。

我比较好奇的是,为什么他不去告 YouTube,如果小女童只是把别人上传的网址贴出来,这样应该没有罪才对啊..
如果有罪,那是不是搜寻引擎都有罪了..

转贴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9/8/12vh3.html



每天大笑三声,可以让你更长寿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7-10 14:38 |
martylovesu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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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新闻我也有看到,讲讲我自己的愚见。

我觉得小女孩很明显违反了着作权法「散布」的相关规定。
刑事方面的法官放过他,不是这样行为没罪,我认为是因为小朋友还小,而且没有犯意,所以法官才轻轻放下。民事方面,是要赔没错,但社会观感不好。看吧,对方父母故意弄上新闻版面了,要对方代理商难看。

网路业者,常有免责条款。注册会员的时候,都会要会员不要上传侵害着作权的东西。而业者发现上述情事,或接获通知,也会主动移除,所以要告业者,难度不低。
Youtube自知很容易被告,想必自己也很小心,尽量不让自己淌入这浑水。就算要卷入,也是穿好雨衣雨鞋。最后,搜索引擎的机器人一天二十四小时到处去翻网页,目前并无技术能正确分辨版权有无,而且搜索引擎带有社会公益色彩,否则您不觉得搜索引擎相当侵害隐私吗?


有笔有剑有肝胆,亦狂亦侠亦温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7-10 16:21 |
wgby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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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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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蛮有可能的

所以要小心阿 表情


我~要恢复哪年龄时期的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7-10 19:37 |
aa 手机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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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martylovesu于2008-07-10 16:21发表的 :
这新闻我也有看到,讲讲我自己的愚见。
我觉得小女孩很明显违反了着作权法「散布」的相关规定。
刑事方面的法官放过他,不是这样行为没罪,我认为是因为小朋友还小,而且没有犯意,所以法官才轻轻放下。民事方面,是要赔没错,但社会观感不好。看吧,对方父母故意弄上新闻版面了,要对方代理商难看..

分析的真好..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7-11 14:31 |
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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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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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网志上的影片是不是都用弄掉了 表情


想到什么 写什么

我的网志   欢迎指教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7-12 1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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